本报北京8月8日电(记者姜洁)记者近日从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去年以来,湖北省积极稳妥地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湖北省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努力探索深化自查自纠、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和健全长效机制三项工作整体推进的思路和抓法,着力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积极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湖北省将自查自纠与查办案件紧密结合,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将自查自纠与创新管理紧密结合,不断完善行业监管措施。
湖北省特别注意将自查自纠与完善制度紧密结合,逐步健全防范商业贿赂的保障机制。一是清理规章制度,规范行政审批行为。2006年,省市县三级均减少了一半以上的行政审批项目,其中省级共减少1144项,减幅达56.2%,全省废止相关制度943件。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湖北省进一步规范省级招投标工作,拟定了防治商业贿赂制度目录,涉及九大领域18个部门。检察机关和建设、工商等部门实行了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管理、行政机关归集和披露企业信用信息等制度,全省建立健全有关制度3349项。三是注重把法制教育与弘扬健康的商业文化相结合,提升全社会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
据统计,去年以来,湖北省自查自纠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有572个,涉及不正当交易资金2.2亿元,3858人上缴违规款物1305.2万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385件,涉案金额2.27亿元;建立健全有关制度3349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