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8日讯记者朱磊7月26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今天表示,为贯彻落实规定的精神,该局将在食品监管方面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
据颜江瑛介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采取四项措施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一是以农村食品安全为重点,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年底前基本建立县乡两级的食品安全政府负总责的责任体系和事故应急体系。以农村食品安全整治为重点,集中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馆和集市的整治力度,规范加工行为和流通秩序,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二是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制度,今年年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31个城市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评价。三是推进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建设,建立起各部门、各地区食品安全信息及预警网络。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行黑名单制度。四是强化责任追究。
据悉,国家将投资88亿元用于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