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移动三名客服人员被判刑
本报讯利用公司举办“积分随心换活动”的机会,上海移动的三名女员工盗用同事密码,私自进入积分调整系统,在短短10个月中,共为亲友的手机账户虚增积分2626万分,并兑换了价值五十余万元的积点卡,近日,这三人分别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
2006年2月,上海移动推出“积分随心换活动”。按照上海移动和联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协议,5000分手机积分可以兑换价值100元的联华OK积点卡。到了2006年底,上海移动的工作人员发现有10个手机号码的积分多得惊人,最多的一个竟然高达921万分。按照消费1元话费累积1分计算,一个手机打掉921万元话费显然是天方夜谭。经警方立案侦查,2007年2月,原客服中心投诉处理部的3名客服小姐童文媛、陈磊、吴琳先后归案。
其实,童文媛、陈磊、吴琳三人并没有给客户调整积分的权限,但是去年2月起,她们利用班长或其他有权限的同事的密码和工号,进入了公司局域网的积分调整系统,为各自亲友的手机账户虚增积分,并指使或诱骗这些亲友到上海移动的营业网点办理积分兑换手续,领取与手机账户对应的联华OK卡,然后肆意持卡挥霍。从2006年2月至12月,童文媛、陈磊、吴琳分别为自己的亲友违规增加积分1497万分、603万分、526万分,兑换了价值29万元、12万元、10万元的联华OK卡。案发时,3人已分别挥霍掉28.6万余元、11.8万余元和8.4万余元。案发后,3人的亲属均已退赔了她们的违法所得。
庭审中,3被告人均认为自己不构成盗窃罪,称她们只是利用工作便利“占便宜”,属职务侵占。而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童文媛、陈磊、吴琳有期徒刑11年6个月、10年和5年,并处罚金3万元、1.5万元和1万元,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点评
法院认为,3人盗用其他员工的工号和密码进行积分调整,说明她们不具备为客户调整积分的职务便利,也不具有与之相适应的为客户调整积分的权限,因此不属于职务侵占。手机积分是上海移动公司对客户进入移动通信系统进行通讯消费而给予的一种奖励,具有一定的价值。3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各自亲友的手机账户内虚增积分,把本该按正常消费途径才能获取的积分据为己有,并通过积分兑换的形式转化为可以直接使用消费的积点存入联华OK卡中,符合秘密窃取的特点,故法院判决3人犯盗窃罪。
顾建国 刘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