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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低保标准已调高20元
考虑到这轮物价上涨对于低收入家庭的影响,南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上个月提高了20元,保障标准从280元提高到300元;其他区县城镇低保标准也作相应调整,江宁、江浦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260元,六合、溧水、高淳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220元。
国家低保司城市处公布的2007年6月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表明,截至今年6月底,江苏省低保对象为194898户,437501人,累计发放保障金29093.7万元。江苏平均低保标准上半年为233元,排在天津330元、北京310元、上海320元、浙江251元之后,名列第五位。(记者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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