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8月9日电 (记者蔡敏)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安徽省2007年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工作会上了解到,安徽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审计部门将对补偿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严肃查处截留、挪用、贪污补偿资金行为,确保补偿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安徽省监察厅副厅长张胜利介绍,全省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工作即将全面展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将充分履行行政职能,从三个方面展开工作,为补偿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首先检查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督促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补偿工作,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法违纪行为,保证政令畅通。
其次检查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对落实工作方案和责任制不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政府和部门领导的责任。
第三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纪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中,加强与水利、财政、审计等部门的配合,注意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违纪问题,及时纠正。对执行目标责任不力,影响补偿工作顺利实施和社会安定的,视其情节,分别给予批评、通报直至党纪政纪处分;对弄虚作假,甚至截留、挪用、贪污补偿资金的,不仅要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领导的责任,并视其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据了解,安徽省2003年蓄滞洪区补偿工作中,一些县区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违规违纪行为。据统计,全省有200多人因侵占、挪用补偿资金,或在补偿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而受到行政或党纪处分,部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