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石家庄8月9日电记者马竞记者7日在河北省深化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石家庄现场会上获悉,河北省对于被收缴的自行车辆,将尽可能及时返还,对那些实在无人认领的无主自行车,在不违反现有规定的基础上,分批赠送给下岗职工和贫困学生,作为公益自行车使用。
河北省警方自3月份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以来,破案9221起,打掉盗窃自行车犯罪团伙363个,处理相关嫌疑人5762名,收缴被盗自行车31438辆(其中电动自行车3923辆)。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石家庄市开发了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自行车被盗案件登记备案和查询比对系统,新建立了废旧自行车交易市场、废旧自行车回收销毁站,对二手自行车交易制定了细致的管理规定。规定要求居民到市场出售个人的旧自行车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始购车票据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信(暂住人员还需持暂住证)到市场办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市场交易。邢台市启动了自行车智能信息管理系统、被盗自行车信息库和手机短信报案系统,失主随时随地可用手机或小灵通将自行车被盗的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地以短信形式传送到市公安局的后台,市公安局后台自动将报案信息分发到各县(市、区)公安机关,信息即可在网上检索、分类。唐山、邢台、张家口、秦皇岛也相继拟定了《自行车安全管理办法》。
据透露,相关管理办法和管理系统完善后,将对无主自行车作为公益用车赠与下岗职工和贫困学生。所谓无主自行车,系半年以上无人认领、没有任何报案记录的。如果该自行车在用于公益使用时,失主发现该车,只要能向公安机关提供购车发票、丢失地点以及该车重要特征等证据的,公安机关将车发还失主。
9月底以前,河北省警方将组织一次打击盗窃自行车专项行动,将着力铲除销赃渠道,规范自行车交易环节。对于查获的自行车收赃、销赃窝点,警方将追查赃物来源和犯罪嫌疑人,坚决斩断收赃、窝赃、销赃的渠道和源头。专项行动中,警方将着力解决自行车无处停放、无人看管的问题,切实做到“群众有处存车,自行车有人看管,违法犯罪分子无处盗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