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林曾经带着钟某红在道滘镇从事卖淫活动达5年,分开之后为了讨要被拿走的手机和现金,陈某林要求钟某红重新跟他回去卖淫。遭拒绝后,陈某林杀死了钟某红及其丈夫。8月7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陈某林死刑。
祸起一部手机和1800元 据介绍,钟某红是四川人,殁年30岁。2000年她由陈某林带着在道滘镇威武村一带从事卖淫活动,并且成为情侣。陈某林称,直至2005年9月,因为他结婚,两人分开了。2006年11月份,钟某红找到陈某林,趁后者熟睡时,拿了陈某林的一部手机及1800余元离开。2006年12月18日17时许陈某林在厚街镇找到钟某红及其丈夫夏某国。陈某林要求钟归还手机和现金,要求钟跟他回去卖淫赚钱。钟不承认拿了陈的手机和现金,并表示不可能回到后者身边。
凌晨因看电视起争执 陈某林称,当天夜里,他一直坐在钟某红的出租屋内看电视,钟与夏某国则睡觉了。至次日凌晨3时许,钟某红醒来见陈还在看电视,说:“你真贱,快把电视机关掉,吵得我都睡不着了。”陈某林称想到以前对钟某红夫妇很好,现在却遭如此对待,一怒之下拿起一个啤酒瓶砸中夏某国前额。陈某林又掏出水果刀,捅中上前夺刀的钟某红腹部。夏某国也被乱刀刺死。陈某林拿出装在夏某国裤袋中自己的那部手机让钟某红跟家人通话,钟某红对家人通话后,请求陈不要杀她。而陈某林拿起一只煤气瓶连续砸钟某红头部三下,致钟当场死亡。
曾打开煤气瓶阀门试图自杀 据介绍,陈某林曾经打开煤气瓶阀门试图自杀未果。至当天7时许醒来后,陈某林走到阳台处叫喊,称自己杀了人,让邻居报警,“那女的不相信,我就伸出沾有血迹的双手给她看,她才相信”。公安人员接报后赶赴现场将被告人陈某林抓获。经法医鉴定,夏某国被砍了11刀,钟某红则身中19刀。
在审理中,陈某林说:“杀人的刀是我从四川带过来的。我不后悔,从决定要杀他们那刻起,我就没后悔过。”
2007年8月9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陈某林死刑。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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