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8月10日电(记者张兴军)记者10日从河南省畜牧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南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已经出台并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将为该省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据了解,这套办法共确立了10项制度,涵盖了畜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等各个环节,具体包括畜产品的质量安全责任分工、标准化生产管理、安全标准的强制实施、生产投入品的安全使用、质量安全记录管理、质量安全信用管理、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检测机构资格认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等。
为强化畜产品生产的源头管理,办法除禁止将瘦肉精、苏丹红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药物和其他化合物用于畜禽外,还明确规定了畜禽养殖者不得发生的6种行为。依照相关规定,今后畜禽养殖者将不得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喂畜禽;不得在垃圾场或者使用垃圾场中的物质饲喂畜禽等。
河南省畜牧局局长谢振生表示,贯彻实施好这套办法,不仅有利于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公众的畜产品消费安全,也有利于推进畜牧业标准化生产,全面提升畜产品竞争力。
据了解,河南是我国传统的畜牧养殖大省,近年来畜禽饲养量和畜产品产量持续增长。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全省肉类产量达到745万吨,占全国的1/10;禽蛋产量达到400万吨,占全国的1/8;畜牧业产值1350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1%。
为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多年来河南省已经制定和推广各类畜牧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程616项。目前全省共有农业部认证无公害畜产品82个,全省备案出口的动物养殖场达到52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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