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8月11日电(记者 梁冬)黑龙江省政法委日前召开会议要求当地公安和检、法两院对2003年以来打击不法矿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拒不执行执法指令,擅自生产,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事故和事故发生后逃逸的不法矿主,加大打击力度,尽快捕一批、诉一批、判一批。
黑龙江省是我国重要煤炭输出省份之一,现有的各类煤矿1641处。其中,国有大矿37个,其他多数是小煤矿。近年来,因一些小煤矿矿主不执行法令,擅自生产,导致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
目前,黑龙江省对非法开采、违法抗法、强迫工人冒险作业和发生重大事故逃逸的不法矿主、实际投资人和相关责任人的清查工作已全面展开。黑龙江省公安厅、黑龙江省检察院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严惩安全生产领域犯罪活动的通知》,对拒不执行法令,以恶劣手段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不报或者谎报安全事故,贻误事故抢救,拒不承担赔偿责任,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投资入股煤矿并构成犯罪等9种情形提出了依法从严惩处的要求。
在这次打击不法矿主专项行动中,黑龙江省公安部门对2006年底因违法生产而连续酿成重特大事故的鸡西市的19名在逃犯罪嫌疑人,详细制定抓捕方案,加大侦查力度,现已抓获9人,5人投案自首。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