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红十字会能不能用红十字标志?”
美国著名卫生护理品厂商强生公司的回答是“不能!”
强生最近以侵犯其红十字商标使用权为由,把美国红十字会告上法庭。美国红十字会10日强势应诉,并称强生此举极为“无耻”。
无稽之诉? 强生公司8日向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起诉美国红十字会,称后者非法将红十字标志用于营利性活动,即授权一些公司将红十字标志出于商业目的,标在各种商品上。
为此,强生要求美国红十字会停止销售带红十字标志商品,赔偿强生由此所受损失和相关诉讼费用,销毁此商标存货,并返还销售这种商品所获利益。
对此,美国红十字会发言人卡里·马丁10日说,他们对强生此举大感“惊诧”,因为美国红十字会“从1903年起就在美国出售印有红十字标志的急救包”,也没见强生有过异议。
美国红十字会主席马克·埃弗森同日发表声明说,全世界的人都“把红十字标志看作人道主义的象征。红十字会将有力维护自身标志和使命”。
美国红十字会列出自己有权使用红十字标志的种种依据,比如该组织1881年就开始使用这一标志,而强生1887年才开始用它,而且美国国会1905年时就授权美国红十字会使用此标志。
百年协定 强生公司则说,它拥有红十字商标使用权已有100多年。强生指出,美国红十字会创始人克拉拉·巴顿和强生公司在1895年时达成协定,红十字会承认强生公司“对作为商标的红十字标志拥有专用权”,即强生公司在商业上垄断使用红十字商标,而红十字会可以在非营利性活动中使用红十字标志。
强生公司说,红十字会现在将这个标志用于营利性活动,明显违约。“在紧密合作使用红十字标志一个多世纪后,我们遗憾地发现,美国红十字会开始授权一些公司将这个标志用于商业目的”,“这既直接违反联邦红十字标志保护法,又违反双方协定”。
而红十字会反击说,1895年协定从未生效,因为美国从未通过相关法规,协定“无法可依”。
美国国会1905年立法规定,除红十字会和强生公司外,任何第三方使用白底红十字标志均为违法。
获利之争 路透社报道说,美国红十字会自2004年开始授权其他公司,在沃尔玛等大型超市销售带红十字标志产品,包括急救包、消毒剂、医用手套等。
强生公司发言人杰夫·李博说,这些产品在大型超市销售,与强生同类产品形成竞争关系。
美国红十字会发言人马丁说,协会之所以扩大这些用品销售面,是顺应“9·11”后的民众需求。“消费者需要这些产品,”她说。
美国红十字会强调,自2006年销售这些产品“仅获利200万美元”,而且这些钱都用于人道救援活动。“区区200万美元如何与强生同年533亿美元盈利相比?”
“一个获利以百亿计的大制药公司,声称红十字会违法……只为自己赚得更多,实在无耻,”美国红十字会主席埃弗森说。
埃弗森还“哭穷”说,红十字会的目前预算存在赤字,只能靠社会捐款维持运转。对此,强生表示,虽然在与红十字会打官司,但还会向这个组织捐款。(吴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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