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齐二药事件中,受害者究竟应向谁提出索赔要求?前天,在卫生部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毛群安表示,“在齐二药事件中,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及时上报药品反应,是负责任的,不应该承担不负责任的药品企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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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日齐二药事件受害患者向中山三院要求高额经济赔偿的事件,毛群安表示,卫生部对患者因为假药受到伤害表示同情。对患者通过各种方式维护自身权益表示理解,特别是对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表示敬佩,卫生部赞同医患之间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同时尊重法院的判决结果。
毛群安说,如果医院通报药品不良反应就要承担相关责任,那么势必会对这一制度造成影响。毛群安表示,“一个负责任的医疗机构,如果要承担一个不负责任的医药企业生产假药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这不公正”。
毛群安表示,卫生部已向有关部门提出强烈要求,要求尽快完善法律法规,对于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假药或者由于药品的不良反应而造成的患者伤害,应该明确主体责任人,避免医疗机构承担不应该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