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跨青粤两省 青海特大假烟贩卖案案犯被严惩
犯罪网络严密 历时长达两年 涉案金额巨大
独家报道
前不久,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涉案金额高达200余万元的贩卖假烟案作出终审判决,8名被告人受到法律制裁。
唯利是图的假烟贩子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是如何织制这张假烟贩卖网?警方又是如何破解,将他们送上法庭的?近日记者就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群众举报 市场出售假烟
这事还得从两年前说起。2005年夏天,西宁市烟草专卖局接到许多群众的举报电话,称西宁市场上有大量假烟出售。经查,西宁市场销售的假烟品种繁多,从几元一包的低档烟到几十元一包的高档烟应有尽有。而且这些假烟的烟卷制作,烟盒的印刷工艺都相当考究。这些假烟的来源、确切的幕后贩卖人等具体情况却无法得知,调查陷入困境。
2006年1月3日,专卖局终于得到一个重大的线索,西宁火车站小商品市场一个叫老林的老板在批发这些假烟。但调查发现,老林仅仅是一个中间人,这是一个具有网络性质的假烟犯罪团伙,贩卖的假烟数量巨大,初步估计涉案金额超过100万元,已经超出了他们行政执法的权力范围,便向公安机关报案。
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公安分局负责查处此案,并立即组织专案组负责侦破这起特大假烟贩卖案。专案组确定了三个侦破重点,第一是找老林的上线;第二把假烟的贩卖网络调查清楚;第三将涉案人员的活动规律和真实身份查清楚。
警方开始对重点嫌疑人老林和几家出售假烟的商铺进行秘密监控。
锁定目标 牵出神秘女人
2006年春节,专案组民警没有休息,在严寒和大雪中奔波蹲点守候了近一个月。通过监控和调查基本掌握了老林的活动规律。老林从一个叫张艳的女人手中进货。但张艳很狡猾,一直没有露过面。她和老林只进行电话联系或通过第三人进行联系。2006年2月11日,警方发现老林正与一名三十多岁的女子在一家饭馆吃饭,并怀疑她就是张艳。通过对这名女子的跟踪监控,发现她不是本地人,没有固定的住所。虽然没见她和烟酒店有任何直接接触,但她的行踪比较诡秘,晚上经常会更换住处,住店也从不出示身份证。
2006年2月19日晚,张艳上了一辆红色夏利出租车,车上除了司机外还有一个陌生男子,夜色中夏利车最终停在了西宁市城东区一处灯光昏暗的巷口,似乎在等人。不久一辆小面包车驶来,几个人开始抬纸箱子。之后,这几箱东西被送到了一家小烟酒店中,小面包车是这家烟酒店派来取货的车。从他们的行为上警方判断纸箱里装的应该就是假烟。在此后几天的监控中,警方掌握了更多的情况。除证实张艳在贩假烟外,还发现一辆小货车在为张艳送货。警方查明,小货车司机名叫姜宝友,是西宁市个体司机。
严密监控 案件出现转机
至此,在这个假烟贩卖网络中已经出现了3个关键人物,上家张艳供货,中间人老林负责发展下家,姜宝友负责运输送货。专案组意识到,这似乎不是一个普通的售假窝点,而是一个具有团伙性质、分工明确的假烟销售网络,现在专案组只是发现了这个网络的一角,这个网络中到底还有多少成员,怎样找到和查清他们的身份呢?警方分析,三个嫌疑人中已查清楚了两个人的身份,但张艳使用了假名字,而且从来不使用她的身份证,在她的背后是不是还有隐藏的更深的团伙成员也不清楚,为了不打草惊蛇,专案组决定继续监控,放长线、钓大鱼,彻底摧毁这个销售网络。
侦查员通过对小货车司机姜宝友的跟踪,发现张艳不仅给西宁市的一些批发市场和小商店批发假烟,还为西宁周边县城里的一些小商店供货。张艳很狡猾,只要在西宁市,她在指挥小货车送货时就会经常在附近观望,十分警惕。经过严密监控发现,张艳一般早上指挥手下的人去送货,晚上自己去烟酒店的附近收钱。张艳逐渐放松了警惕性,开始在白天亲自到她存放假烟的仓库提货。不久,专案组发现张艳还在指挥着一辆三轮摩托车送货。又有两名犯罪嫌疑人进入警方视线:一个是三轮摩托车司机,另一个是帮张艳装货的穿黑皮夹克的男人。警方很快查清了三轮车司机的身份,可那个穿黑皮夹的男人,不是青海人,他和张艳一样,用了假名,从不使用身份证,外号叫小蔡。从他替张艳看管仓库这一点,警方判断他在这个网络中绝对是个重要的角色,他经常骑着一辆摩托和张艳一起去给下家供货。通过跟踪小货车和三轮车,专案组陆续发现了张艳存放假烟的仓库,这些仓库竟然有15处之多,而且很难靠近。
邮包寄出 警方千里追踪
2006年3月,专案组将侦查重点放在了查找张艳的上家上。专案组分析,经过两个月的大量出货,张艳储存在10多个仓库中的假烟已经所剩无几了,相信张艳会和她的上家联系,侦查员只要盯紧了张艳就能发现她的上家。2006年4月3日,张艳来到了西宁火车站东的一家邮政储蓄所。警方秘密调查后,没有查到以“张艳”的名字进行汇款和邮递的业务记录,却查到一个叫刘素文的女人往广州市汇了一个邮包和39万元人民币。刘素文的邮包和钱都是寄给广州市一个名叫张文良的人的。邮包中是吉祥兰州、芙蓉王、黄金叶等三种香烟的外包装样本。此时,警方终于查清了:刘素文就是张艳。
警方发现,刘素文从2005年10月就开始给张文良汇款,2005年10月到2006年3月刘素文共汇出80万元人民币。
警方断定,制贩假烟的窝点就在广州!2006年4月,一组侦查员启程去了广州,在广东省公安厅的协助下,很快查清张文良的真实身份。张文良真名为张金星,福建省诏安县人,无业,暂住广州市天河区。
此时,西宁的专案组侦查员又有新发现:此案又出现了一个人。此人替刘素文看管仓库,没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监控中警方发现,此人和外号叫小蔡的人与刘素文非常亲密。通过安徽警方协查得知,小蔡叫蔡兆龙,是刘素文的妹夫,另一个人叫刘家忠,是刘素文的亲哥哥。警方同时发现他们通过广州和西宁的两家物流公司贩运香烟。2006年4月中旬,刘素文订购的假烟,通过物流公司运到了西宁火车站的东货场。刘素文的手下隔两天去取一次货。这一切都在警方的监控之中。
广州方面也传来好消息,广州警方在广州市的一家属楼内发现了张金星的制假窝点,同时发现了一个叫常素美的女同伙。常素美虽然只有小学文化程度,但她精通印刷,是这个制假窝点的技术骨干。
两地联手 嫌犯悉数落网
两地警方的大网已完全展开,就等着一个合适的时机收网了。
2006年5月11日下午5点,两地警方同时展开抓捕行动。西宁方面一举抓获了西宁的所有犯罪嫌疑人,查抄了刘素文藏匿假烟的仓库,查获各种假冒品牌假烟10468条。同时,侦查员们和广州警方一起捣毁了犯罪嫌疑人张金星在广州制造加工假香烟的地下工厂,抓获犯罪嫌疑人张金星和常素美,查扣了制烟设备及制烟辅料和包装等。
历时5个多月,在青海、广东警方的通力合作和青海省市烟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这个以生产、包装、中转、分销假烟的网络式犯罪团伙终于被彻底摧毁,8名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
一年之后,西宁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张金星、常素美、刘素文、等犯罪嫌疑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案,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韩萍 文玲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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