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经中央军委批准,解放军四总部最近印发了《军队旅团级单位加强民主监督有关事务办事公开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
权威人士指出,其一,这是新时期加强军队内部民主建设的重要举措。把办事公开这种新形势下我军“三大民主”的有效实现形式,用法规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是贯彻胡主席和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队内部民主建设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
其次,这是加强群众监督、促进部队风气建设的有效途径。《规定》的颁发,有利于使领导机关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权力实施有力的监督,促进各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促进各级转变作风、依法履职用权。第三,这是指导和规范军队办事公开工作的现实需要。《规定》在总结部队实践经验基础上,对办事公开作了统一规范,加强政策引导,有利于促进办事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规定》对军队旅团级单位有关事务办事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以及办事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时机、程序等作了规范,并明确了办事公开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在公开的内容上,明确了几类重要事项,主要是涉及官兵切身利益的事项。在公开的范围上,要求根据所公开事项的性质、内容和官兵关注程度等,区分层次,合理确定。在公开的形式上,明确了可以区别情况,采取会议公开、文件公开、专栏公开、网络公开等形式。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