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8月13日电(记者朱薇)重庆永川区一涉黑集团通过暴力垄断当地蔬菜、猪肉、矸砖市场,并获取非法暴利逾150万元。近日,重庆永川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隆波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名,被判处一年零两个月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4年,隆波伙同隆远江(在逃),纠集何世奎、尹友平、袁成铁等人先后在永川区周边乡镇开设流动赌场聚敛钱财,并逐步形成了以隆波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隆波直接领导、指挥上列骨干成员,部分骨干成员又分别带有各自成员。2005年9月、2005年11月、2006年6月,以隆波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采用威胁、利诱等手段先后非法成立“永川市鲜菜批发联营小组”“永川市城关鲜肉批发联营小组”“永川市机砖行业自律协会”三个非法组织,并注册了恒阳贸易有限公司,使用暴力和威胁手段驱逐非组织内商贩,不许非组织内商贩在永川经营,从而非法垄断了永川蔬菜、猪肉、矸砖市场并获取非法暴利逾150万元。
此外,为达到垄断的目的,隆波多次指使手下组织成员对影响其垄断经营的向某、简某等人进行殴打。2005年5月26日晚,组织成员王虎在永川空间站娱乐城与同在此玩耍的刘某等人发生冲突,隆波遂召集手下将刘某砍成重伤。2006年6月10日、17日,被告人何世奎和唐秀华受雇于罗义,邀约杨波等11人至永兴排污水管厂,持钢管、砍刀将永兴排污水管厂生产的成品管道125根、柴油机一台砸毁。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隆波等13人无视国家法律,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采取暴利、威胁、利诱的手段,有组织地开展赌博、非法垄断市场、故意伤害、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欺压群众,为非作恶,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生活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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