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福建8月13日讯 (通讯员黄建明曾武庆)分别是年满57岁、73岁、67岁、82岁、72岁的犯罪嫌疑人吴金国、施生意、施加走、施清根、施习东在明知被害人施某某(现年16岁)精神不正常的情况下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达5年之久,至今年6月因该女子怀孕而案发。
近日,他们被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
家住龙海市角美镇瘩岱村的上述5名犯罪嫌疑人,都已子孙满堂、也是受人敬重的社里家长,又有一定的经济来源,但他们人老色心不老,思想不健康,春心欲动。从2003至2004年间,施生意就看中本村一个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无性自我防卫能力的时年12岁的幼女施某某,并以小额金钱引诱与其在家中共4次发生性关系;
2006年5月至8月间,施加走在施生意的介绍下也把施某某带回家中或在社里庵内及旁边破庙房内与其发生性关系共5次;
施清根于2007年2-3月间同样在其家中与施某某发生性关系3次;
施习东于2007年5月间也在其家中与施某某发生性关系4次;吴金国于2007年5.6月在其家中与施某某发生性关系2次。
施某某于2007年6月14日怀孕3个多月被家人发现后案发。经司法鉴定,该女子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无性自我防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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