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收入者住房保障“有盼头”
对于昨日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广州房地产业内、学术界普遍积极拥护。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主要集中于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控制面积、退出机制以及单位集资合作建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
■专题撰文/记者 李婧
点评专家及醒目观点
中山大学城市与区域研究中心博导魏清泉教授
廉租房5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60平方米足够了,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首先是以解决基本需要为前提,这是切合实际的,中国人多地少,上世纪80年代中期中山大学中级职称老师住房面积大体就这个水平。
房地产专家、广州市同创卓越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卓文
中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已被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中低收入住房依靠政府保障,中高收入群体住房依靠市场商品房,这两种体系正逐步在形成。
有关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定更加严格,“显示了社会公平,防止了一些大型企业牟取特权,搞成变相的福利房”。
合富辉煌首席分析师黎文江
经济适用房适宜多出租,租金要高于廉租住房,这可以解决买不起房又不够廉租房资格的“夹心层”。
焦点一:廉租房保障范围扩至低收入者
广州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约8.46万户
政策:逐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的保障范围。2007年年底前,所有设区的城市要对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2008年底前,东部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要将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广州:初步测算,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约8.46万户。
专家:魏清泉教授表示,此次出台的政策“完全符合中国国情,是政府保障型住房体系的重大决策”,表明政府保障的力度在加大。
房地产专家赵卓文表示,目前,中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已被提到重要议事日程,“逐步在形成中低收入住房依靠政府保障,中高收入群体住房依靠市场商品房这样两种体系”。
焦点二:“50、60平方米”够大吗?
广州租赁市场40~60平方米住房需求量最大
政策:新建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广州:目前在建的新社区主流户型都是两房一厅单位,金沙洲新社区是广州目前在建的最大的新社区,其主力户型就包括了60平方米左右的两房单位。
家住越华路附近的双特困户何姨表示,她家就母女两人,租住50平方米的住房足够了,“大了还租不起啊”。
专家:魏清泉认为,“50、60平方米足够了,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首先是以解决基本需要为前提,这是切合实际的,中国人多地少,上世纪80年代中期中山大学中级职称老师住房面积大体就这个水平。”
满堂红市场研究部经理周峰表示,根据该公司房屋租赁情况,目前广州低收入家庭在市场上能租得起的,多是40平方米以下,而整个租赁市场上,40~60平方米的住房需求量是最大的。对于目前广州新社区部分户型超过50、60平方米的,专家认为,可用于供应城市拆迁户。
焦点三:鼓励开发商建中小户型住房出租
开发商用“自留地”建经适房两年内出售 政府“有赏”
政策:积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中小户型住房面向社会出租。
广州:今年,广州市政府引导和激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自有土地或参加公开竞争参与经济适用房建设,只要开发商把现有居住用地在今年内投入经济适用房开发建设,并于今明两年投放市场,不仅可以享受建设经济适用房有关优惠政策,还将得到优先服务和更多激励政策。
专家:魏清泉认为,虽然让开发商来建,但也是政府主导的,既可解决困难户住房,也有利可图,尤其是大批量开发。赵卓文认为,这也是解决保障型住房的一个渠道,但政府需要进行补贴,让开发成本降低,开发商才会积极参与。
焦点四:业主卖经适房要向政府补差价
专家建议经适房多租 解决“两头不靠”人群住房困难
政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但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广州:穗双特困户入住廉租房前实行入户审查、公示,入住后,政府对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3月对双特困户进行资格审核,经济条件转好,已不再符合租住廉租房条件的家庭,必须按规定腾退廉租住房;暂时不能腾退的家庭,给予过渡期,按公房成本租金标准每月3.5元/m2交租。
专家:魏清泉表示,此次国家制定的5年退出政策,体现了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的利益要归公,土地增值要归公,以建设更多保障住房。对于经济适用房出租或出售问题,合富辉煌首席分析师黎文江偏向于出租,“租金要高于廉租住房,这可以解决买不起房又不够廉租房资格的夹心层”。
焦点五:集资建房单位须是独立工矿企业
距离城区较远、住房困难户较多才可集资建经适房
政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只能是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其建设标准、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在优先满足本单位住房困难职工购买基础上房源仍有多余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统一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出售,或以成本价收购后用作廉租住房。
广州:广州国企自建经济适用住房,套型面积必须都在90平方米以下,供应本企业中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之后,多余部分将由政府统一安排给其他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严禁借自建经济适用住房之机搞变相福利分房和房地产开发。
专家:魏清泉认为,此次政策中界定的“独立工矿企业”很重要,是一项硬指标,距离城区较远也很重要。赵卓文认为,此次有关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定更加严格,“显示了社会公平,防止了一些大型企业牟取特权,搞成变相的福利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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