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芬棉
“这几天委托电话总打不进去,眼看着赚钱的机会白白流失。”一直在家炒股的老李今天一见面就对记者抱怨,“系统这么差,损失了找谁赔啊?”
据记者调查,类似这样使股民无法交易的情况还有很多,股民多有不满。
无法交易情形各有不同 北京的文女士最近也遇到了烦心事:7月11日上午9点,文女士像往常一样打开电脑,准备买下一支早已看好的股票。谁知自己的银证通账号下的资金余额竟然显示为“0”,数万元不翼而飞。文女士顿时吓出一身冷汗。她试着下单,却发现根本没法买进股票,她赶紧找到证券公司客服人员,得到的答案是“向上面反映”,而银行客服人员则称“钱在账号里”。再打证券公司电话委托交易,电话却一直占线总也打不进去了。后来,证券公司的人说是“银行的网银升级,影响了银证通的使用”,而银行的解释则是“问题出在券商”。
而海南张先生无法交易的原因则是转账不成功。7月2日,在广发证券海口义龙路营业部炒股的张先生,从开户的农行海南省分行将资金转入炒股账户时,发现根本无法转账,而查询银行里的资金却显示已转账成功,可他在证券公司的资金账号上并没有任何资金。张先生痛失交易机会,气愤万分。银行方面解释称,股民无法交易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股民交易频繁,资金转账量很大,系统出现堵塞现象,形成了“单边账”。
据记者了解,除了以上两种情形,还有的交易不畅则是由于网络出现拥堵,股民无法下单,导致交易难以完成。
救济出路何在愁煞股民 据记者了解,就堵单一事,已有较真儿的股民提起过民事诉讼。对此,知名证券律师宣伟华认为,在市场屡创新高、交易量急剧放大的时候,券商等要早做准备,提高系统处理能力,尽可能减少堵单等问题的发生。
时建中坦陈,股市规模之大、参与人数之众非昔日可比,股民无法交易难以索赔,是一个新出现的难题。眼下可以做的是,要求券商、银行等机构,在与股民签协议时,应对所谓的“系统原因”做出详细的解释,不可笼统地一概而言,将责任推得干干净净。
如何索赔面临诸多难题 因系统等原因导致无法交易,股民的损失究竟该由谁赔?
“因系统原因造成损失,股民索赔会有很多难题,”宣伟华说,“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股民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损害行为、损失结果、主观过错、行为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怎么能证明股民没有交易就一定有损失?说不定交易成功还会发生更大的损失。证明自己一定有损失,这是难题之一;难题二是,就算股民有损失,损失多少,如何计算?”她同时强调,“最重要的一点是找谁赔?是券商的问题,还是银行的问题?股民说不清。”
但也有法律界人士表示,“既然交易无法完成,券商和银行都有责任,可将两者列为共同被告。”
记者就此问题致电银河证券某营业部,一位工作人员称,“最近的确发生股民无法交易的情况,但是,股民开户时,和证券公司签订的协议中有规定,对于因系统原因造成的无法交易,证券公司不承担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时建中认为,股民要想索赔,理论上来讲可以依据合同法。股民在银行开户,委托证券公司经纪自己股票业务,和两者均发生合同关系,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股民可以依照合同法起诉其中一方。但问题是,在这两种合同中,股民均在信息上处于弱势,对方完全可以用不可抗力为由推卸责任,而股民则无法得知,不得交易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本报北京8月13日讯
上海首例股民堵单案结案 今年5月29日,上海首例堵单引发股票交易失败案在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开庭。原告袁某称自己通过中银证券网上交易系统,以单价3.47元买入9000股*ST方向股票,随后其资金账户中的31311.21元被冻结。事后,袁某在网上没有查到有该笔股票交易的委托记录。翌日,*ST方向股票股价上涨至3.82元。没有买进股票的袁某认为,由于中银证券未能及时接受交易委托,造成股票差价损失3230元,中银证券应予赔偿。而中银证券认为,因证券公司的电脑系统繁忙造成“堵单”,所以未能及时接受袁某的交易委托,这属于不可抗力,证券公司可予免责。最终该案经法院调解结案,中银证券补偿袁某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