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4月3日,马英九在法庭外被记者包围。当日备受岛内各界关注的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首次在台北地方法院开庭,马英九出庭应讯。
新华网北京8月14日电(记者 茆雷磊)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14日上午由台北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宣判,马英九获判无罪。
2006年8月,民进党籍民意代表告发马英九在台北市长任内“违规”使用“特别费”,台检方经调查后以涉嫌贪污对马英九提出起诉。
据岛内媒体报道,目前全案仍可上诉。
马英九特别费案今天(14日)上午一审宣判马英九无罪,其律师宋耀明指出,“乐见结果,尊重法院的判决”。宋耀明指出,“马英九本来就是清白,这是整个事件的本质”,“律师的工作就是把马英九的清白呈现给法院”。
马英九“特别费”案14日上午10点宣判无罪,原本下跌50多点的台北股市在瞬间翻扬而上涨50多点,集中市场加权股价指数在短短几分钟内拉抬上涨百余点。
马英九“特别费”案历次开庭回顾
备受台湾各界关注的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4月3日上午首次在台北地方法院开庭,马英九出庭应讯。2006年8月,有民进党籍民意代表告发马英九在台北市长任内“违规”使用“特别费”,台检方随后展开调查并迅速侦结,认定马英九将不需单据核销的“特别费”1100余万元新台币存入其私人薪资账户,未用于公务,又申请为个人财产,涉嫌贪污,对马英九提出起诉,但未具体求刑。随后,马英九宣布辞去中国国民党主席职务并参选下任台湾地区领导人。
4月17日
第二次开庭 马英九上午抵达台北地院,与支持群众、民意代表握手后进入法庭。他表示,对自己的清白有信心,也对法院的公正有期待。
5月8日
第三次开庭 马英九在应讯时表示,“特别费”是个人津贴,不论是“特别酬庸”、“固定报酬”或“实质补贴”,用语虽不同,但都是私款。
5月22日
第四次开庭 马英九说,“我的案子已进入审判程序,其他人的侦查进度都很有限,相信大家看得很清楚,也都可以评论。”
6月5日
第五次开庭 实质审理阶段。法庭当天传唤了台北市审计处审计员彭淑芳、中国国民党行管会主委张哲琛、前台北市政府参事康炳政等三名证人应讯。
7月3日
第六次开庭 法院传唤马英九3位前后任秘书作证。马英九出庭前强调,法院了解整个领据核销“特别费”流程后,会知道他绝对没有诈领“特别费”。
7月10日
第七次开庭 马英九在离开法院时说,要求传唤这些基层出纳人员,是为了证明自己支用“特别费”与其他市长并无不同,没有检方指控的“诈领”行为。
7月19日
第八次开庭 对于律师团质疑检察官对证人笔录记载不实,马英九仍表示“对自己清白有信心,对司法有期待”。对媒体提问,马英九唯一回答是“静待法庭裁决”。
7月23日
第九次开庭 案子在上周爆出“证人吴丽洳笔录遭检方移花接木”的疑云,本次庭讯的主要内容是传唤两名辩方证人以及勘验一名重要证人在接受检方讯问时的录音带。
7月24日
第十次开庭 马英九24日抵达法院时接受媒体采访表示,经过23日当庭勘验吴丽洳的侦讯录音带后,他发现侦查笔录和吴丽洳原本在侦查时的录音内容有相当的出入。
7月31日
第十一次开庭 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深夜辩论终结,法庭宣布将于8月14日上午10时宣判。马英九在庭讯后表示,自己根本没有犯罪,因为既没有犯意也没有犯行。
马英九遭检方起诉时的各方反应 中国国民党主席马英九因“特别费”案遭台湾检方起诉,成为港台媒体关注的焦点。14日出版的许多港台报纸都为马英九鸣不平,认为该案是“政治蹂躏司法,君子难敌小人”。
台湾《联合报》发表评论文章说,台湾检察官陈瑞仁在侦办“特别费”案时出现双重标准。起诉马英九时,他说,司法人的眼中只有法律,没有政治。至于马英九“特别费”案是否影响2008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他说,我们(司法人)不会去考虑那个。但是,在解释“四大天王”等的“特别费”案为何迄未结案时,他却说是因怕会影响了民进党的2008初选。
连战发布新闻稿说,对于马英九遭起诉,他至感遗憾。马英九从政以来,兢兢业业,相信台湾民众对马英九的清廉都有信心。他支持马英九为“洗刷自己的清廉”而继续努力。
亲民党发言人李鸿钧表示,“泛蓝”阵营遭遇这一重大变故,更须团结合作,没有分裂本钱。如果国民党希望亲民党配合,亲民党愿依据国亲联盟机制精诚合作,巩固“泛蓝”整体气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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