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崔永利) 一经济纠纷案件,法院受理案件后,却迟迟难以开庭。原来法院找不到当事人提供的“借条”了。
2006年10月18日,三原县陂西中学教师李国安在领取工资时,发现三原县陂西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陂西信用社)直接在他的工资卡上分两次扣除了8674元。
李国安和陂西信用社交涉后,陂西信用社称李国安在2003年曾经贷款8000元没有归还,所以这次连本带息一起扣除。李国安一再强调,自己并没有借过这笔贷款,此前的贷款已如数偿还。在双方交涉未果的情况下,2006年10月27日,李国安将陂西信用社告到三原县法院,县法院指派独李法庭庭长李连同审理该案。
12月19日开庭时,双方交换了证据,李国安称陂西信用社所提供的他的贷款手续是假的,要求法院对笔迹进行鉴定。得到准许后,李国安向法庭交了1000元的鉴定费。此后,李国安左等右等不见法院的鉴定结果。李国安的律师屈建国多次催促,李连同都说正在鉴定中。而后来,李连同却告诉李国安,需要鉴定的证据找不到了。
5日中午,记者见到了三原县法院独李法庭庭长李连同。李连同不好意思地说,这份重要的证据在今年5月份左右丢失了。目前正在努力寻找,有可能是乘坐出租车时丢失的,他已经和出租车管理办联系,希望能有捡到材料的“的哥”将材料送还给法院。记者问,如果找不到这份材料将会如何呢?李连同承诺,一周内找不到这份材料,八千余元的标的款他本人负责给当事人赔偿。对于外界传闻的其酒后丢失材料一说,李连同予以否认。下午,三原县法院一领导打来电话,称刚刚得知此事。他说真的找不到这份材料,法院将负责赔偿当事人的损失。卷宗中恰巧只少这份材料,不排除有人偷窃这份证据的可能性。
昨日,李国安的律师屈建国称,经过法庭调解,目前此案已经结案。信用社已将扣除的8674元钱退还李国安,法庭把1000元的鉴定费也退还给李国安。此外,信用社还给予了李国安数百元的补偿。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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