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许多年轻父母热衷为孩子制作胎毛笔纪念,广西南宁的任女士也来了兴趣,找到南宁某摄影中心要求定制胎毛画和胎毛笔。不料商家竟遗失了制笔的胎毛,为此任女士和商家产生了纠纷,并于日前将该摄影中心的店主雷某及雇员黄某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已收取的预付款250元和精神损失费2万元。
据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介绍,今年6月下旬,任女士与南宁某摄影中心达成了为4个月的女儿制作胎毛笔、胎毛画纪念品的协议。当晚8时许,该摄影中心指派员工黄某上门服务。在为宝宝剃完发后,黄某将胎发装入信封中,并在信封上写上宝宝名字。同时双方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由任某预付制作费250元,之后双方就制作问题商谈到10点多。
事后的第三天黄某打来电话告知,孩子的胎毛遗失了,双方因此产生纠纷。任某夫妇认为宝宝胎发遗失责任在黄某,而黄某则坚持认为宝宝胎发遗失任某家人亦有责任寻找,也无证据证明黄某拿走了胎发。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任某夫妇将店主雷某及黄某诉至法院。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责任编辑:张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