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江西8月14日讯 (通讯员郑瑾唐键)满以为退休回家了,从此可以安享晚年,殊不知,利欲熏心埋下的恶果,终将自己送进了监狱,葬送了本该幸福的人生。近日,江西省靖安县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原江西水泥厂财务处处长、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黄月仙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
经江西省靖安县检察院反贪局侦查查明,黄月仙担任财务处长、总会计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收入不入帐的手段,与他人共同侵吞公款43.2万元,个人分得18.2万元。1994年经万年县建设银行协调,江西水泥厂通过江西省信托投资公司操作,分三次将1400万元人民币投资武汉证券交易中心,获取回购利息。1995年7月,黄月仙将其中一笔回购利息43.2万元未入该厂财务账,事后与原江西水泥厂厂长魏新安、原江西水泥厂财务处副处长陈建军共同侵吞该款,其中黄月仙分得现金人民币18.2万元。案发后,赃款全部追缴,检察机关依法将案件移送起诉。
该案给世人敲响了警钟,切莫因贪欲葬送了自己本来幸福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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