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4日讯 “经济适用房每平方米售价2500元?”近来本报接到了不少读者的电话,对此进行求证。济南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表示,经济适用房在定价时不会参考房地产商公布的对外价格,将实行政府指导价。
自从《济南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草案)》获得原则通过后,房价一直是众人关注的焦点。
有读者向本报反映,自己还亲自去了位于槐荫区的世纪中华城看了看,被告知,该处经济适用房的售价每平方米可能在2500元左右,这让他感到很奇怪,不知是否真实。
在该楼盘的售楼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物价局工作人员前几天来过,价钱应该马上可以定出来,虽然不知道确切日期,但为时不远。目前价钱未定,但大约在2500元/平方米,上下不会差距太大。建议买房者提早预定,因为现在楼房已经所剩不多,开盘后应该会很快全部卖出。”
经济适用房“1号工程”每平方米售价2500元?
今天上午,记者专门致电济南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经济适用房定价时不会参考房地产商公布的对外价格。《济南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草案)》明确规定,将对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政府指导价,限价销售。而按照我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基准价格、租金标准及其浮动幅度,需要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并向社会公示。
同时,济南市物价局和济南市房管局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还有很多细节问题不方便对外透露。现在关于“如何定价”、“济南市常住户口期限为几年”、“最低收入标准线是多少”、“低于一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中的“困难标准”又是多少、“经济适用房的分配方式及如何保证其公开化、明晰化”等具体问题均在开会讨论中,近日将出台具体条款,当一切完备之后将召开记者发布会对外公布。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