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14日电 (记者姜洁)记者近日从全国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获悉,山东省去年以来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反腐倡廉工作重点,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周密部署,稳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按照中央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山东省各级各部门层层抓落实。
通过广泛深入调查摸底,认真查找问题,分类作出处理,积极加以整改,自查自纠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据统计,全省共有32329个单位参加自查自纠。通过自查发现问题4187个,涉及单位2106个,目前已纠正3850个,上缴不正当收益4817万元,其余问题也都明确了整改期限。
山东省始终把查办案件作为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关键环节来抓,专门制定文件,建立起案件协查机制,形成整体合力,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查获了一批重大商业贿赂案件。从2005年8月到今年5月,全省共查办商业贿赂案件2362起,涉案金额1.82亿元,涉及重点领域和方面案件1446起。查办涉及国家公务员案件182起,追究法律责任和党政纪责任161人。
山东省始终坚持突出问题同步治理、政策措施同步实施、制度建设同步设计“三同步”工作格局,把三项工作作为一个整体,同步推进努力构建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针对自查出的突出问题和办案中发现的薄弱环节,认真分析,找准症结,对症下药,全面整改,全省各级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17708条。坚持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金融监管体制等改革结合起来,健全制度,从源头上堵住漏洞,切断商业贿赂与行政权力的利益关联,全省各级共实施改革措施2820项。进一步健全政府投资监管、国有资产监管以及企业管理等制度,督促各级行政机关和各行业制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局面,全省各级共修改完善防治商业贿赂方面的规章制度16206件,新制定规章制度8198件,建立企业自律方面的制度379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