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万低保者将增领物价补贴
8月底之前确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金报讯 (记者 岳德亮) 针对上半年部分副食品价格持续上涨的实际情况,浙江省民政厅副厅长纪圣麟在14日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浙江将再为全省60多万名城乡低保对象增发物价补贴,并确保在8月底之前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今年以来,受猪肉、食用油、禽蛋等价格上涨的影响,浙江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持续上涨,1-7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累计涨幅依次为1.2%、1.5%、1.8%、1.9%、2.0%、2.3%、2.6%。其中6月份单月同比涨幅达3.8%。
根据浙江省民政厅、省财政厅14日当天公布的增发标准,上半年城镇低保对象的物价补贴最低标准为不低于25元/月人,农村为不低于15元/月人。也就是说,今年上半年,城镇低保对象每人共计可拿到150元的补贴,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拿到90元的补贴。已发放的物价补贴超过上述标准的不予扣减,未达标的要按上述标准补足。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浙江省各地纷纷提高了当地的低保标准。据6月底统计,全省城镇平均低保标准为256.1元/月人、农村平均低保标准为160元/月人,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了23.88元/月人、20.61元/月人;全省城镇低保对象平均补差为159.68元/月人、农村为82.32元/月人,同比也分别增加了15.66元/月人、13.99元/月人。
而在刚刚过去的7月份,浙江省已经为全省近67.6万人(包括64万多低保对象和3万多低保边缘对象)发放了3100多万元物价补贴资金。“如果再加上这次增发,浙江半年内已经为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了三次物价补贴了。”纪圣麟笑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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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告诫行业协会:不得合谋涨价
金报讯 (记者 岳德亮)浙江省物价局14日下午召开规范食品类行业组织价格行为告诫会,省物价局副局长冯海军对到会的约20家全省性食品类行业协会的有关负责人说,政府尊重经营者的定价自主权,但是有关行业协会不得以协议、决议、协调和口头约定等方式串通定价、联合提价、合谋涨价。否则,物价部门将依法严惩不贷。
今年以来,受粮食、猪肉、食用油、禽蛋等价格上涨的影响,浙江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持续上涨,6月份单月同比涨幅达3.8%,7月份单月同比涨幅4.6%。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受供求关系和成本等变化的影响,商品价格出现一些波动是正常的。”但是,冯海军指出,近一个时期,个别行业协会组织相关企业协调价格;有的企业相互串通、合谋涨价;个别经营者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价格秩序。”
对于经营者之间串通或者通过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以协议、决议、会议纪要、协调和口头约定等方式合谋涨价的行为,浙江省物价局将依法从快作出如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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