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近日从山西省环保局获悉,我省大运高速公路、汾河干流沿线建设绿色环保走廊和海河沿岸环保专项行动已进入分类处置实施阶段,专项检查初步取得成效。
通过检查发现,大运高速公路全长666公里,涉及我省大同、朔州、忻州、太原、吕梁、晋中、临汾、运城8个市、31个县(市区),132个乡镇495个行政村,全线在规定范围内的排污企业272家,256个排污口,省内其它高速公路沿线规定范围内的排污企业有125家。
汾河全长716公里,流经我省忻州、太原、晋中、吕梁、临汾、运城6个市40个县(市、区)在河津市汇入黄河,流域面积3.97万平方公里,沿途洪河、东碾河、涧河、杨兴河、磁窑河、象峪河、乌马河、龙凤河、涝河和团柏河等100余条大小支流汇入汾河。汾河沿线在规定范围内的排污企业有340家,262个废水排放口,215个废气排放口。海河流域面积5.9万平方公里,涉及我省大同、朔州、忻州、阳泉、长治、晋中、晋城7市45个县(市、区),沿线在规定范围内的排污企业有367家。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我省将对大运高速公路沿线规定范围内39家环境违法企业实施关停取缔,对92家环境违法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对5家环境违法企业实施整体搬迁,对16家环境违法企业实施停产整理,对5家环境违法企业实施末位淘汰;对省内其它高速公路沿线的29家环境违法企业实施关停取缔,对16家环境违法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对2家环境违法企业实施整体搬迁,对13家环境违法企业实施停产治理;对汾河沿线规定范围内的13家环境违法企业实施关停取缔、174家限期治理、4家停产治理、18家末位淘汰。对海河流域各支(干)流沿线规定范围内的26家环境违法企业实施关停取缔、110家限期治理、7家实施整体搬迁、44家停产治理。
通过对大运高速公路、汾河及海河流域沿线规定范围内排污企业的分类处置,大运高速公路、汾河及海河流域沿线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将得到有效的控制。
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将结合环保专项行动,对不能按时完成处置任务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将由省级实施挂牌督办,从而加大整治督办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环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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