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九龙坡区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局长杨波的真心感受
图为杨波在工作 秦力文摄
检察官风采
本报记者 秦力文
“咬硬”:接手重庆首个县公安局局长贪污案 1999年,时任重庆市九龙坡区反贪局副局长的杨波就接手了一桩棘手的活———重庆历史上第一个县公安局局长贪污案。
时任重庆市彭水县公安局局长的胡某是当地一霸。当时反映问题的除了社会上对他不满的群众,公安局内部的警察们对他的投诉也非常多。如胡某兜里经常揣着不知从哪里弄来的餐票,随便交给警察局里的普通警察,“帮我报一下”。
而当警察们对他表示不满,向有关部门举报时,他便想出一个损招,把给他提过意见的警察,都送到一座山上,美其名曰:“集中学习”。而在生活上却故意刁难,冬天里连个取暖设备都没有。直到市公安局对这名局长开始调查,这些警察才结束了“学习”。
杨波接手这一案件时,公安局纪委调查拿到的证据,只是胡某在工作中虚报了几千元电话费,其他的事情,都很难构成法律上的犯罪行为。这时的胡某气焰也更为嚣张,在被“双规”期间,每天为自己换上睡衣,好像对被调查一事满不在乎。
细心的杨波反反复复阅卷,首先发现了一个问题,胡某虽然在彭水县任公安局长,但他却在自己老家,重庆另一个县城盖了七层楼的住宅。胡某哪儿来的钱?胡某被调查前后,彭水县公安局的一名副政委已经因经济问题被判刑。而这一经济问题主要是彭水县公安局在修办公大楼时,这名副政委收受了包工头的贿赂。副政委下水了,公安局长难道会一尘不染吗?
案件的结果正如杨波所料,当时的包工头向胡某贿赂20余万元人民币。虽然最后法院认定的犯罪数额仅有几万元,但猖狂一时的胡某,还是在认真“咬硬”(重庆方言,意即较真儿)的杨波手下败下阵来,被判了刑。
体会:他有时感到很郁闷 问起杨波十几年反贪工作的体会时,杨波的回答令记者大感意外。他表示,要说心里话,他有时感到很郁闷。
这要从他接手的另一桩案件说起。
2000年,他接手了一件当时重庆历史上最大的经济案件,几名银行工作人员与一名企业主勾结,从银行骗走了6000多万元。这一案件的特点是银行的两名行长用其专业知识,制造了一起看起来天衣无缝的银行转账案。
这一案件初看起来怎么也不像一个刑事案件,在杨波将这一案件通报给被挪用了银行储备金的工作人员时,他们仍然不相信自己的钱已经被挪用,坚称银行的储备金运转正常,账面上没有任何资金被盗的迹象。
实际上,当时杨波和他的战友们为了把这一案件的情况直观地反映出来,用A4的打印纸将作案流程详细地标出来,并把这些纸都粘在一起,才使银行工作人员相信,他们的钱被盗了。这张粘起来的纸有十几米长。
如果银行的专业工作人员都不能一下看清这一案件的作案过程,那对杨波和他的战友们来说,就需要掌握非常艰深的银行专业知识。杨波没有这方面的专业经历,此前也基本不了解银行业务。在这种情况下把这伙隐藏得很深的犯罪嫌疑人挖出来,此中的艰辛就可想而知了。
完成了任务的杨波还没有高兴太久,法院对此案的判决就令他们大惑不解。重庆有史以来涉及金额最多的经济犯罪案件,两名银行行长仅分别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半和五年半,那名主使的企业主竟没有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据杨波了解的情况,这名企业主与重庆某区达成投资协议,用了该区的几百亩土地,在土地出让金还没有支付的情况下,就将这块地抵押给了银行。银行没有“损失”,谁都没有“受害”,于是就成了这样的“判决”。
现在的情况是,那名企业主已经是重庆最著名的企业家之一,两名银行行长也已经刑满出狱,一个在那个著名企业家的企业里任财务主管,另一个也在其荫护下成了企业家。
谈起这事,杨波说他很郁闷。
考验:侦办熟人案件不敢徇私 杨波最近的郁闷事,是他接手了一个熟人的案件。
杨波的小孩有倒睫的眼疾。为了给孩子治病,他每天都要为五岁的儿子上两次药。但这不是根本的办法,他听说有治疗这种病更好的办法,但要专家来做才行。他托了不少人最后才找到重庆的权威专家。
这事办了没多久,他托过的一个人就涉嫌经济犯罪,卷宗拿到了杨波手里。这份卷宗对杨波来说特别的沉,从人情上来说,刚求过人家办过事,转过脸就办人家的案件,这让杨波非常为难。这种情况不是第一次出现了。由于九龙坡区并不太大,一共就那么多干部,工作中或是日常生活中,碰面的机会很多。有些人只是见过,而有些人则是一起吃过饭甚至有更深的交情。
杨波告诉记者,这不仅是他一个人的问题,实际上,全国不少地方的基层检察机关都或多或少地存在这个问题。侦办熟人案件,对办案人员来说是一个考验。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要忠于职守,把工作与日常生活分开。虽然是熟人,但在党纪国法面前,办案人员都应一视同仁,把私情与工作分开。
记者问起杨波的郁闷,他说,那是个人感情的事。他由此羡慕国外一些警察或是检察部门有定期或不定期的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但说到对工作,杨波的回答很简洁———职责所在,不敢徇私。
好一个职责所在,不敢徇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