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魏柳菁 谢向明 实习生 康丽婷 文/图
本报讯 安溪铭选医院破损的栏杆已于13日下午修好,但摔伤的2岁男童的赔偿问题仍未有结果。昨日,医院委托法律顾问称,治疗费用要家长自行垫付,等伤愈后再协商赔偿事宜。
8月11日中午,安溪县铭选医院住院部,一个2岁男童不幸从三楼栏杆缺口处坠落地面,造成右腿股骨折,头部伤情仍在观察中。(详见本报2007年8月12日A4版)
破损栏杆已修复 昨天上午,记者再次来到事发现场。
原本破损的铁栏杆新增了四根竖梁,住院部二至三楼楼梯几处断裂的栏杆也已重新焊接。附近的患者说,栏杆是13日下午修好的。
病房里,小鹏在沉睡,他的右腿已打上石膏。据颅脑外科的谢医生介绍,孩子头部暂无异常,但仍需继续观察。
“这几天,总是梦到孩子掉进楼梯栏杆下的大洞!”事发后,小鹏的父母几乎天天都被噩梦惊醒。小鹏的父亲李先生一脸愁容地说:“现在小孩每天的治疗费四五百元,还不知将来会不会有后遗症。”李先生希望医院方能先垫付孩子的医药费。
治疗完再协商赔偿 昨日,记者找到该院院长周紫荆。但周院长以事务繁忙为由拒绝接受采访,随后又委托医院法律顾问陈连生律师与李先生协商。
陈律师说,李先生要医院垫付部分医疗费的要求是不可能的,只能孩子家长自行垫付。
“院方有对内部设施维护、管理的责任,但并不代表医院应对此事负完全责任。家属有什么要求,必须等到治疗终结后,拿出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发票,向医院提出书面赔偿要求。到时,双方再根据各自的责任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合情合理,院方就会负责。如最后协商不一致,也可以选择民事诉讼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