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15日电(记者李亚杰)记者近日从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2006年至今年5月,广东省共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79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21人。先后对工商系统和全省执纪执法机关近年来查处的20起典型商业贿赂案件予以曝光,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
据了解,经过一年多的治理,广东省社会各界反对商业贿赂的意识明显增强,商业贿赂案件易发多发势头得到遏制,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新秩序逐步建立,促进了广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在全面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广东省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组织指导企事业单位,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推动自查自纠的深入开展。对自查出的问题,制定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整改。同时下发自查自纠检查评估实施办法,督促指导落实。据统计,全省共查找出问题8824个,制定整改措施8192项,自查上缴资金3421.59万元,其中卫生系统1667.1万元。
广东省通过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形成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高压态势,把专项治理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全省执纪执法部门紧紧盯住商业贿赂易发多发部位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六大领域九个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
同时,强化监督管理,切实增强抵御商业贿赂的“免疫力”。国资、银监、证监、保监等行业主管(监管)部门通过制定反商业贿赂承诺制度或组织所辖企业会员签署反商业贿赂自律公约等,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为载体,充分发挥工商联、外(港澳台)商协会、民企协会的作用,制订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非公有制企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有序推开非公有制企业专项治理工作。
另外,深化行业组织、中介机构自律和专项治理成果,制订了《2007年广东省社团组织行业协会深入开展行业自律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面推进基础上,重点抓好35家省级行业协会专项治理工作,推动自我监督管理机制和诚信体系建设,铲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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