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惠及57万阳泉农民
本报讯(记者薛广勤 通讯员郭映普) 每人每年交10元,看病报销医药费。阳泉市郊区杨家庄乡农民齐海军,驾驶农用车搞运输意外受伤,看病花销巨大,由于他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因而获得了合作医疗的最高补偿——3万元。
阳泉市2003年10月开始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作为全省15个首批国家新农合试点县的平定县取得成功经验后,在3个农业县区全面铺开。到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经覆盖全市所有的县、乡、村,参合农民达到57.8万人,参合率达到90%。阳泉市委、市政府把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市政府为民办的实事之一,召开动员会、印发宣传单、制作工作手册、反复讲解参加合作医疗的好处,解答就医报销等具体问题,解除农民的疑虑和担心,引导农民自愿参加。为切实落实这一惠及广大农民的新举措,阳泉市强化了县区和部门工作责任制,将其作为考核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
阳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由中央、省、市、县区四级财政与农民个人按不同比例共同负担,合计为50元;农民个人负担部分(郊区为15元,平定和盂县分别为10元)由各乡镇农税征收机构代收,并存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政专户;基金由县、区政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及其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财政专户管理和集中支付制度,做到了钱账分离、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和“以收定支,保障适度,自求平衡”,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完整。同时,不断完善实施办法,提高报销补偿比例,扩大参合受益面。
阳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启动至今,已有120.01万人次获益,补偿总额4088.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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