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图:深沟作地界。
中图:淮滨农场负责人作典型发言。
下图:与承包户签下合同,纷争少了。
据新华社8月13日报道,国家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财政部、审计署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决定集中半年时间,在全国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
决定要求加大国有土地保护力度,并对违法、违规者进行严肃处理。
记者近日采访时,有关方面却反映了一个与此相关的、亟待破解的尴尬课题:国有农场土地经常遇到被侵占、蚕食,而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问题在法律上却是一个空白。淮滨农场为防止个别村民蚕食国有农场土地,甚至不惜在与村民土地连接的地方挖出一条条数米宽的深沟。类似举措背后,暴露出国有农场土地保护所面临的现实尴尬。
以深沟划界实出于无奈 8月8日,记者在淮滨农场新里分场看到,碧绿的田野上玉米、花生等庄稼长势正旺,而纵横交错的深沟则格外惹人注目。那些大沟挖成时间并不长,沟内积有几尺深的水,沟两侧堆积的土埂有的地方还没有长出杂草。
淮滨农场一位职工说,这些深沟就是界线沟,是用来标志农场土地与村民土地分界线的。过去,农场附近少数村民通过逐步移动分界田埂的办法一点一点蚕食农场的土地,就像是滚石碾一样,几年下来就滚走了一大片。农场也曾采取过在分界处栽树的办法,但个别村民会拔掉树苗,或者干脆把树移动位置。
据统计,淮滨农场新里分场被个别村民“滚”走的土地达600多亩,另一个王楼分场被“滚”走了300多亩,整个淮滨农场被部分村民侵占的土地达3800多亩,占其土地总面积的四分之一还多。
淮滨农场场长孙立军说,农场的土地十分分散,下辖的6个分场分布在8个乡镇接合部,与18个自然村有土地相邻关系,6个分场之间距离都在10公里以上,离总场30公里以上,交通十分不便,由此也使得农场土地保护难度较大。
孙立军说,2005年以前,个别村民强行耕种农场的土地,却一连数年不交租金,农场土地隐性流失风险很大。
国有农场土地屡屡被侵占 据了解,至今淮滨农场土地与村民土地之间的分界线基本上是历史遗留下来的,约定俗成式的分界线,由于没有国土部门颁发的范围明确的土地证书。在此情况下,以深沟划界实属无奈之举。
省农业厅农场管理局副局长王博库说,国有农场土地被侵占现象在全省农垦系统相当普遍,问题相当突出。
据王博库介绍,全省国有农场土地被侵占的事情时有发生。
豫北一国有农场的1000多亩土地先是被少数农民侵占,后来经法院两审判决归农场所有,但判决没有得到很好执行。最终,村民只支付极低的土地租金而不了了之。
豫西某县原有一个国有农场,当地政府看中了农场的土地,强行划拨这些土地搞商业开发,农场被解散。豫南某县为取得该县原国有农场的土地,就采取了变更农场隶属关系的办法,将原来的国有农场并入旅游局。
某市某区原有一个在黄河滩区的国有农场,该区主要负责人要将农场土地拿出来搞招商引资。最终,这一大片土地被拍卖,而农场未得分文。
王博库说,国有农场土地农村个别人蚕食、侵占的事在很多农场都发生过。有的是利用土地相邻关系采取逐步蚕食的办法,有的则是明目张胆的强占,还有的是不顾事实提无理要求。
据淮滨农场一位职工讲,有一位村民口头说是承包了农场的几百亩土地,但多年来从不交承包费。在农场采取强有力措施之前,数百亩土地处在失控状态,村民随意改变土地用途。
这种事情在全省很多农场都发生过。
国有农场的自我保护之道 近年来,随着惠农政策的落实,以及农产品价格逐渐走强,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大为提高。在此背景下,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也面临着更大的压力。一些农场自己行动起来,探索保护国有土地不流失的路子。
淮滨农场拥有耕地面积12000多亩,2005年下半年开始,农场成立工作组,用了一年时间,对所辖6个分场逐地逐块丈量,核查登记,最终清查出被抢占的国有农场土地达3800多亩。在县委、县政府及国土、政法等部门的支持下,流失的耕地全部收回。
随后,淮滨农场在各分场与周边乡村农民集体土地交界处,全部开挖宽2.5米、深2米的界线沟,既能明晰地界,又能排涝。
接下来,与所有承包户签订了书面合同。在该农场办公室,记者看到,200多份土地承包合同采取了统一的形式和标准,农场以外人员承包土地每亩每年承包费为110元,农场职工承包享受每亩每年50元的优惠价格。
采取这些措施后,淮滨农场的经济效益大为好转,过去一年收入只有30多万元,如今全年收入达到七八十万元。与此同时,另一个可喜的现象是,过去与村民们纠纷不断,而自从明晰了土地权属,签订了书面合同后,与村民们相安无事。
8月10日,全省农垦系统土地管理工作会议在商丘举行。
王博库说,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督促各农场加快土地确权工作。确权办证对保护国有农场土地非常重要。全省96个国有农场,办理了国有土地证书的比例只有30%多。这项工作的进度目前还不理想,原因是一方面一些农场自身经济困难、怕花钱,另一方面是与农场相邻的农民不肯签订四至范围分界协议,导致无法办理土地权属证。
国有农场土地保护难题待解 据介绍,我省农垦事业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在百里不见人烟的荒岗秃岭和黄沙茫茫的黄河泛滥区、黄河故道上建设成了拥有96个国有农场和两个商业公司,土地面积64万亩,10多万人口,100多家二三产业企业,9亿多资产,年完成国民生产总值7亿多元的经济社会系统。作为国有企业,国有农场在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上将会发挥越来越大的示范带动作用。
王博库说,目前保护国有农场土地面临的现实问题是,缺少法律依据。按照有关法律条文的解释,国有土地是指在城市里国家所有的土地,农村的土地一般为集体性质,而国有农场大多数是在农村,这种情况下,在法律上如何规范?至今,法律上还是一个空白。自2001年开始,国家农业部与国土资源部协商制定关于国有农场土地管理的法律文件,但至今仍无结果。
王博库说,目前保护国有农场土地的主要依据是2001年由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保护国有农场土地合法权益的意见》。
王博库说,省农业厅农场管理局直接管理的国有农场只有一个,即位于商丘的黄泛区农场,其余农场都是由地方管理,农场管理局对这些农场是业务指导关系。
王博库说,法律上缺少明确依据,农场管理局没有强力手段,处理起国有农场土地流失的问题来往往很棘手。
王博库说,值得欣喜的一点是,在去年省政府下发的《关于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通知》中,已经明确提出:“省国有农场主管部门要会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制定国有农场土地管理办法。”
“如果能够先出台一个地方法规,也是件好事啊!”王博库说。③14
(责任编辑:张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