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钱宇华和赵燕香庭上受审。
今天上午,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在深圳开庭,对钱宇华、赵燕香抢劫香港富商郑慈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一审以抢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钱宇华死刑,判处赵燕香有期徒刑13年。
今年1月,钱宇华(男,39岁,广州市人)为筹集自己的离婚补偿费及跟赵燕香(女,23岁,湖南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共同生活费用,提出抢劫、勒索与赵燕香相识的香港某公司董事会主席郑慈太。1月25日中午,赵燕香给郑打电话,以介绍女朋友为由,约好当天下午在深圳见面。
随后,两名被告来到深圳火车站附近一家酒店,用假身份证开了房。钱宇华藏在洗手间内,开着沐浴水阀,制造赵燕香所带来的女孩正在洗澡的假象。
当晚7时许,赵燕香将郑带到房间。随后,钱用毛巾蒙住脸,手握弹簧刀从洗手间冲出来,乘郑不备,用左手掐住其颈部说:“我们只求财,你不要叫!”郑挣扎反抗并大喊“救命”!钱用拳头及弹簧刀柄用力连续击打郑的头部,并将其推倒在地,用弹簧刀抵住其颈部,割伤颈部5处。接着,钱掠去郑身上现金及手机、手表、戒指等财物价值33500余元、港币8000元。随后,钱用透明胶纸及电话线捆绑郑的手脚,用棉被将其包裹,再用沙发压住,然后逃离现场,致郑死亡。
法院认为,钱宇华与赵燕香合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抢劫他人财物,在实施抢劫过程中致人死亡,且抢劫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钱宇华在共同犯罪中提起犯意,策划作案,准备作案工具,实施抢劫并使用暴力殴打被害人,致被害人死亡,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加上他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罪,主观恶性深,应依法严惩。
关于赵燕香称其曾被被害人强奸,法院认为无其他证据佐证。在钱宇华提议抢劫后,赵燕香积极参与,并负责开房和将被害人诱骗至深圳,参与了抢劫的全过程,应对共同抢劫致被害人死亡的后果承担责任。她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记者王晓云、通讯员袁荣杰、实习生汤捷)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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