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崇华
“呈上升趋势的流动人口犯罪,已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成为众所周知的事实。”对流动人口问题有着深入研究的宁夏警察学校政治处主任周刚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不无担忧地说。
周刚的担忧有一系列数据为证。
有关资料显示,宁夏首府银川市,目前登记的流动人口有十六万多人(还有些流动人口根本无法统计)。
2004年,银川市兴庆区流动人口犯罪占所有犯罪的71%。
2005年,虽经集中整治,银川市抓获流动人口违法犯罪人员近千人,占所有犯罪人员的60%以上。
2006年,银川市抓获流动人员作案1177人,占全部作案人员的57%。其中,盗窃、抢劫、抢夺、伤害案件占各类刑事案件的40%。
这一年,仅银川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组织协警员对出租屋进行日常管理和治安巡逻中,就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255人,协同公安机关查获各类刑事案件198起。
银川市西夏公安分局民警给记者讲述了这样几个案例。
2007年2月,西夏公安分局打掉一个专门盗割电话线的犯罪团伙。该团伙4名成员均为外来流动人员,长期以银川火车站附近为据点,白天踩点后蛰伏在出租房内,晚上先上网吧上网,等到凌晨三四点钟,集体出动作案。仅仅两个多月,该团伙就疯狂作案40余起,涉案价值达20余万元。
以安徽人黄大民为首的12人盗割高压线团伙,盗割了宁夏人民广播电台电线,造成该台停播6小时,银川有限电视停播两小时。警方在对该案审理中发现,该团伙中黄大民、凡金星二人竟是2000年在安徽省S202公路上飞车盗抢、久抓未捕的通缉犯。
“由于我国缺乏有权威性、可操作性强的流动人口管理法律法规,对流动人口缺乏宏观调控、有序管理,致使流出地与流入地很少沟通联系,不能实现信息共享。而城市对流动人口管理漏洞很多,管理方式表面化、单一化,缺乏有效和有针对性的管理教育手段。用工单位更是只管用工,不管教育,重视经济利益,忽视社会效益。”周刚分析道。
公安民警告诉记者,流动人口带有浓厚的地域性和乡土观念,具有抱团、排外的心理。他们常常利用同村、同乡、同县较为有利的地缘、亲缘关系,拉帮结派组成团伙进行犯罪,形成诸如杀人、盗窃、抢劫、诈骗等盗、窝、销“一条龙”的犯罪团伙,有的甚至发展成为称霸一方的流氓恶势力和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对社会危害极大。
不仅如此,流动人员居无定所、行无定踪、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流动性特点,也造成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追捕查缉和追赃处理等方面的难题。
周刚对记者说,流动人员犯罪已成为全社会高度关注的社会问题。当务之急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全方位动态管理流动人员的新路子,消除管理盲区,将流动人员管理逐步纳入科学化、系统化、法制化轨道。
“制定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流动人口管理法规,彻底解决管理工作无法可依的问题。”周刚认为,这是治本之策。
周刚还建议,以“谁用工谁负责、谁留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动员全社会参与流动人口管理这个社会系统工程。同时,严格高危流动人员管控,采取日常检查、网上比对、信息研判等办法,把有违法犯罪嫌疑的高危流动人员纳入视线,重点管理。
记者发稿时获悉,公安部计划对流动人口管理实施新办法,在流动人口违法犯罪地域特点明显的地区,积极试行“外警协管外口”的做法,即指流动人口流出地公安机关派驻民警到流入地协助管理流动人口,也就是俗称的“老乡警察管老乡”。
公安部称,有条件的城市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室要推行弹性工作制,延长办证时间,简化办证程序,实行“一站式”办证服务,方便暂住人口登记办证。按照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强化重点场所、行业、部位的管控,全面实行出租房屋备案制度,并落实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责任,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根据辖区出租房屋分布、治安状况、管理力量配备等实际情况,推行出租房屋旅业式、小区式、委托式等管理模式。2009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市暂住人口、出租房屋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本报银川8月2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