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首次发布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10家医院“分工”治工伤
商报讯 (记者王利军 实习生张营) 有了专业定点医院,郑州市的工伤职工可以“对症就医”。
昨日,郑州市首次发布10家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参保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伤害,都可以到这些医院接受专业治疗。
工伤事故职工病情危急的,可送往就近医疗机构进行抢救,待病情稳定后转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工伤职工可选择专业医院就诊
以前,发生工伤事故,工伤职工只有两家试点协议医疗机构可以选择。
目前,郑州市工伤保险参保单位达到7400家,参保人数突破46万人,参保职工越来越多。但郑州市眼下却只有两家工伤保险试点协议医疗机构,无法为工伤职工提供更好的医疗和康复服务。
今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全市医疗机构数量、分布进行重新调整和规划后,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郑州市骨科医院等10家医疗机构入选定点,这也是郑州市首次发布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处长任怀敏介绍,今后,再遭受到什么工伤事故,职工就可以选择专业医院就诊,比如说,职工高空坠落造成的摔伤等,可以选择郑州市骨科医院;如果是烧伤、灼伤,职工可以选择市第一人民医院。
病情危急可到就近医院抢救
发生工伤事故职工病情危急的,可送往就近医疗机构进行抢救,待病情稳定后转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在郑州市区域以外发生工伤的参保职工,可在事故发生地优先选择定点或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和住院服务标准。
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用人单位凭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向经办机构申请核准后列入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管理范围。用人单位、工伤职工、经办机构因治疗旧伤复发需要治疗发生争议的,凭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后确认。
任怀敏说,郑州市还将打破农民工捆绑参加各类社会保险的模式,用人单位要求单独为农民工参保的,经办部门将优先办理参保手续。同时建立农民工参保和领取待遇的“绿色通道”,对农民工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优先受理、调查和鉴定。
10家工伤保险定点医院
1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郑州市东大街56号)烧伤、灼伤
2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郑州市航海中路90号)综合
3郑州市中心医院(郑州市桐柏路195号)综合
4郑州市第五人民医院(郑州市黄河路33号)综合
5郑州市中医院(工伤康复定点)(郑州市文化宫路65号)工伤康复,治疗后的恢复功能性锻炼
6郑州市骨科医院(郑州市陇海中路58号)骨伤诊治
7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郑州市红旗路2号)苯、粉尘等有毒有害气体造成的尘肺病等
8解放军第一五三中心医院(西)(郑州市郑上路602号)断肢再植
9郑州仁济创伤显微外科医院(郑州市凤凰路27号)断肢再植
10郑州市中医院骨伤病医院(郑州市航海东路1266号)中医治疗骨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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