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超限超载再出招 拉货越多过路费越高
6条高速下周起计重收费
记者王月 郭晓莹 实习生薛洋
新报讯【记者王月 郭晓莹 实习生薛洋】经市政府批准,从8月27日起,本市的津沧高速公路、唐津高速公路、津晋高速公路、津保高速公路天津段、京津高速公路天津东段、京沪高速公路天津段6条联网高速公路将试行计重收费。
长期以来,我国收费公路一直以车辆核定载质量为依据,按照车型分类的方式收取通行费。这种收费方式没有与车辆实际重量挂钩,因此,部分货车车主认为货拉得越多,赚得运费就越多。长此以来,在“超得越多,赚得越多”的经济利益驱动下,出现严重的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现象。本市自2006年3月1日起率先在津蓟高速公路试行了计重收费方式,经过一年来的试行,收费秩序井然,超重车辆明显减少,达到了预期效果。
正常质量车辆缴纳的通行费计算办法为:车货总质量×吨公里费率×车辆行驶里程。对超限车辆加价采取分段累进计费的办法,超限加价收费额为:各超认定质量的部分×对应超限加价收费标准×车辆行驶里程。
超认定质量车辆缴纳的通行费为:正常质量车辆缴纳的通行费+超限加价收费额之和。收费金额保留至“元”,“元”以下“四舍五入”,尾数以“五元”和“十元”为单位取舍,实行“三七作五,二舍八入”的方法。
计重收费对部分车辆实行通行费优惠。运输鲜活农产品的绿色通道车辆,在绿色通道范围内,仍采取分型收费,并对二型以上车辆降低一个收费档次。对超过认定质量30%以上的运输鲜活农产品的绿色通道车,按照计重收费方式收取车辆通行费。
对20、40英尺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按计重收费单价的90%优惠收取通行费。
对超过认定质量30%以上的运输20、40英尺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不享受此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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