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8月21日电(记者孔博)记者21日从广东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获悉,2006年至今年6月,广东省共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846件,其中百万元以上大案79件,要案18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92人,其中厅级干部11人,县处级干部90人;已判刑617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36人。
广东各执纪执法部门严肃查处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和金融投资等重点领域以及出版发行、体育、电力、电信、质检、环保等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有效遏制了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势头。一年半来查办的商业贿赂案件中,六大领域和九个方面的案件1083件,占案件总数的58.7%。
据广东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赵振华介绍,广东逐步建立起“统筹各方、分工负责、突出重点、加强督导”的案件查处工作机制;积极协调检察、公安、工商、审计等执纪执法部门,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等制度,形成了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强大合力。
赵振华表示,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必须与自查自纠、构建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同步推进,善于从自查自纠中发现容易滋生商业贿赂的环节和案件线索,推动查办案件工作的开展;要通过典型案例的深入剖析,找准完善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着力点,巩固和深化办案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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