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重庆8月21日电(记者沈义通讯员彭静)重庆首例销售假人血白蛋白案今天下午一审宣判,严玉刚等5名被告人因犯销售假药罪分别被判处一年至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元至3000元。
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3月,严玉刚在四川成都某药品市场购得360瓶假冒人血白蛋白,后经黄仕建、杜江、李国林夫妇(另案处理)、林宗英、肖万群多次转手后,其中6瓶卖给了丁某夫妇,注射后出现败血症等严重后果。
经检测,严玉刚等人销售的人血白蛋白,蛋白质含量不到1.7%,低于国家要求不得低于95%的标准,是假冒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