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鸣岐实习生袁文瑞)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团市委联合招募的2007年“三支一扶”大学生已经确定,昨天,本市举行欢送仪式,140名到农村基层进行服务的大学生即将走向各自岗位,对农村贫困地区的教育、医疗、农业进行为期两年的扶贫工作。
今年本市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通过招募部门资格审查,组织全市统一考试,并进行了考核、面谈、递补、调剂等工作后,确定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140人。
据介绍,“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享受每月不低于1000元的生活补贴,每年享受500元交通补贴。同时,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服务期满后还将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如原服务单位为事业单位且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的,可直接录用服务期满且表现优秀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区县、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的,可根据岗位实际需要和专业对口原则,拿出1/3左右的空缺职位,专门吸纳本区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天津市公务员的,既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也可按具有2年基层工作经验对待,适当增加分数,优先录用;各区县在公务员招考计划中,拿出适当数量的乡镇招考职位,专门用于招考本区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到艰苦边远地区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进入本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其服务年限计算工龄,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工资待遇。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