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21日讯记者陈丽平今年以来,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通过严肃查办商业贿赂大案要案,抓紧研究制定治理商业贿赂方面的法规制度,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关于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正确把握政策界限的意见》等文件,继续围绕商业贿赂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重点方面,深入推进自查自纠,并组织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截至今年6月,全国企业事业单位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及其系统收缴的不当所得共计11.93亿元,比2006年10月之前的收缴数量增加了7.76亿元。
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部会同有关部门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方面,严肃查处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特别是涉案金额大、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截至今年6月,全国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4879件,涉案金额61.56亿元。其中,涉及国家公务员的案件5523件、占案件总数的22.2%。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治理商业贿赂方面的法规制度。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部、国务院法制办牵头继续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市场竞争法律制度;抓紧修订建筑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健全对相关执业人员的约束机制;认真贯彻实施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修订行政监察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制定政府投资条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解决监督不到位的问题。截至今年6月,各省(区、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制定治理商业贿赂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125件。在我国加入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国际公约、条约框架下,研究提出打击外国跨国公司行贿犯罪问题的对策。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还加强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民银行、国务院纠风办牵头积极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配合重点部门对基层窗口单位社会诚信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