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局发布《关于加强省级环境安全重点监控企业环境应急管理的通知》 本报讯(记者郭东)为保证我省环境安全、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近日,省环保局发布《关于加强省级环境安全重点监控企业环境应急管理的通知》,决定将石家庄焦化集团责任有限公司等77家企业,作为省级环境安全重点监控企业。
通知指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省级和本级环境安全重点监控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管理台账,督导企业按照《企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框架)》和自身环境安全要求,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环境安全专家组的评审和论证;督导企业定期进行演练,增强其防范和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消除环境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和二次污染。
《通知》要求,省级环境安全重点监控企业所在的设区市、县(市、区)环保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本级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监测和处置能力建设,坚持报告制度,确保在事发第一时间做出快速准确的应急响应,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通知》强调,要建立环境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由于工作不落实或失职、渎职引发重大环境安全事件,造成重大环境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