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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浮山:热情引资
罗浮山是我国十大道教名山之一,素有岭南第一山之称。该山位于惠州市西北45公里处之外,距广州90公里,横跨博罗、龙门、增城三县。2004年1月,罗浮山风景名胜区被国务院正式批准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不过,尽管条件如此优越,长期以来,罗浮山景区对地方政府的财政贡献并不突出。2004年1月,惠州市委市政府联合发文,要求调整罗浮山的总体规划,通过资源整合、优化和引进外资和规范经营等方式,加大对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提高本地旅游业的发展速度,从而进一步发挥其带动经济发展的作用。
2004年7月,罗浮山林场和原博罗县长宁镇的酥醪、澜石和下浪3个行政村相继划入罗浮山风景名胜区管辖范围。罗浮山的发展,由此迎来了一次政策上的好时机。
2005年,在有关部门的推动下,大量投资者,开始登山云集,寻找合作发展的机遇。特别在朱明洞核心景区,与景区改造相互搭配的教育培训、休闲度假、餐饮购物等项目,激起了投资者的浓厚兴趣。
卢创强等人,便是在这一时期开始接触罗浮山。事后,管委会副主任邹世昌向中国经济时报承认,这些项目确是管委会以招商引资的方式请进来的。
2005年,卢在旅游的过程中,通过本地老板李维强认识了管委会的邹世昌。在管委会,卢看到了两份文件:
一份是2004年1月5日由惠州市委办通知印发的《惠州市罗浮山风景名胜区整合资源理顺体制实施方案》。这份方案明确提出,要扩大罗浮山的总体规划面积,通过创新经营体制,实行市场化和投资主体多元化运作的方式来整合和开发罗浮山的旅游资源。
另一份是博罗县委办印发的《罗浮山有关建设问题研究会议纪要》。这份纪要显示,要通过招商引资、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来筹措资金,以莲花楼至元帅楼一带现有的旅游接待设施为基础进行整合优化,建成集生态、休闲、度假、养生、观光、美食、会议、娱乐于一体,配套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品位、标准较高,特色较强的新型接待基地。
这两份文件,使卢创强的投资兴趣陡增。
当时,邹世昌听说卢创强是东莞富商,表现得非常热情:“只要你肯来,我们一定会在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接下来的三个月,旅游总公司的叶小旺等负责人亲自陪同,引导卢创强对罗浮山进行了实地考察。
2006年下半年,管委会和旅游总公司决定把改造朱明洞天项目给卢做。只要卢按要求改造、管理和维护好元帅楼和蝴蝶洞,原索道公司的烂尾楼和元帅楼东侧的餐厅都划给卢使用,享受改建的政策优惠。回报方面,卢除了从改造项目的经营管理和维护中获得投资回报外,还可以分享蝴蝶洞扣除直接成本后50%的门票收入。
这样的条件,果然让卢心动。2006年6月19日,卢创强与李维强等人合资500万参与朱明洞天和元帅别墅的改造项目。接着,他以个人名义与罗浮山旅游开发总公司签订了合作合同。作为见证人,管委会还在上面盖了章。
合同签订的当天,卢创强向公司缴纳了5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和预交了2年共12万的资源管理费。6月22日,公司在实地为卢创强确定了改造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图。随后,在管委会规划建设科的参与引见下,卢邀请博罗县建筑设计院编制了项目改造建设施工图,并送呈审查归档。7月19日,公司和管委会领导批准同意了该项目的独立供配电申请。8月份左右,项目正式开工。
开工之日,时任博罗县委副书记、罗浮山管委会主任的刘巧慧还在邹世昌和叶小旺的陪同下,现场督促指导。
“当时邹和叶向我们提了三点要求,一是抓紧施工,早点把项目建设好。二是把元帅楼建成集历史文化与旅游为一体的展览馆。三是把十大元帅塑像放在展馆里边。报建手续方面,他们说公司会跟管委会处理好。”卢、李等人回忆说,“当时,叶还说,整个罗浮山所有的建筑物在县里都没有手续,请放心,不会有人来查。”
有了这些话。卢创强等人放心了。
罗浮山招商暗藏玄机?
2007年2月2日中午,一场暴风雨来临了。
项目停工后半年多时间里边,卢创一直以为,管委会承诺的事情一定会搞定。孰料,2007年6月7日,作为项目合作方的罗浮山旅游开发总公司和审批同意该项目的管委会突然联名发出一份通知书,要求在建项目立即拆除。
接着,罗浮山管委会突然“换帅”,新任管委会主任陈树春走马上任没多久,便召集各投资者商开会。这时,卢创强才认识了梁国团、邱达明等一批“同病相怜”的投资商。在会上,投资者们要求管委会帮助补办手续。邹世昌回应:“现在谁都不敢批。上面要求了,全部都要拆除。”
梁国团与卢创强的经历基本相似。
2006年,经博罗县老干局介绍,梁获得了罗浮山招商引资项目的信息。2006年6月18日,广州市工程师协会会长黎秋华到现场考察。邹世昌等管委会的领导知道他们有意把大礼堂打造成一个国际会议交流中心,马上积极联系,希望极力促成与他们的合作。
邹世昌告诉梁:“礼堂旁边有几间破房子,占地面积大概有几千平方米,可以划给你们统筹利用。”
6月19日,梁国团所在的公司正式与旅游公司签订合同,预计总投资600万元。2006年8月29日,梁国团拿到了管委会规划建设科核准的项目规划方案。接着,梁委托有关单位进行项目的设计,并联系邹世昌,要求办报建手续。
“邹说,正在办了。在罗浮山上,只要有红线图,就可以开工。”梁回忆说。
2006年9月26日,管委会规建科在现场给梁国团划出了红线图。
10月31日,一场声势浩大的广州市工程师协会国际交流中心奠基活动在大礼堂前面召开。活动特意邀请了香港太平绅士,和两位广州市前任副市长。当时的录像显示,罗浮山管委会大批干部都出席了这次活动。邹世昌副主任还拿着铁铲,亲自动土为项目奠基。活动现场彩带纷飞,专门请来舞狮队祝贺。
“谁知道,这个项目最终竟死在了当初引进这个项目的人手里。”回忆起以前的事,梁国团感慨万分。
邱达明的项目还拿到了“管委会所要求的报建手续”。
2006年1月18日,罗浮山管委会规划建设管理科审批同意了邱达明的申请,2月10日,管委会盖章同意了规建科的意见。5天后,邱达明向管委会缴了6500元的旅游配套设施费。钱收上来后,2006年2月15日,罗浮山管委会正式向邱达明发给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0601。许可证上还说:“必须在六个月内,按规定进行建设,逾期本证自行失效。”
“能办的手续我都办了。我是在明确征得管委会的同意后,才让施工单位进场施工的。”邱达明说,“难道听管委会的话有错?”
但是,2007年2月,他的项目还是被拿下了。
现任管委会主任陈树春告诉他,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搞建设,必须依法向上级部门报批,管委会并无审批权。
梁国团说,“数十投资者在同一景区里边犯了同样一个错误,旅游公司是项目的合作者,而管委会是项目的审批者。现在看来,他们都成了治乱者,好像跟我们没有任何关系一样。”
不过,罗浮山上也有一些旁观者的声音,他们认为:管委会的官员以一纸罚单就置身事外固然缺乏诚信——毕竟项目是他们引进的,官员又承诺在先,事后当然要拿些责任心出来,但是,因为官员没有责任心,就说他们专门设局来欺骗投资者,显然是乱猜的。
罗浮山整治风暴的官方说法
■本报记者 冯善书
直到今天,拿到通知书的投资者,还在猜测这场整治风暴背后的真正原因。
李志光等养猪户猜测,有关部门把他们扫地出门,很可能是想为更大的新项目进来铺路。
这一怀疑并非毫无依据。早在今年5月初,惠州市有关领导到罗浮山调研,便曾提过要积极引进龙头项目,把罗浮山打造成全国著名的风景名胜区和旅游度假胜地。
当时,有关部门对罗浮山300多平方公里范围内的景区管理和开发建设情况作了彻查,发现各类旅游服务企业、度假村、酒店已经有82家,重建或维修后对外开放的宗教场所有13处。“由于罗浮山风景区的部分物业资源,如元帅楼、大礼堂等历史人文资源被长期出租,给罗浮山景区开发建设和管理带来困难,影响了景区的发展。”
6月7日,博罗县长王胜在罗浮山再次提出,要引进有实力的开发商,合理开发利用罗浮山资源,提升景区文化品牌。
而记者调查发现,近期确有两大项目将在景区内落户。一个是广东省考试中心的建设项目,占地约310多亩。另一个是保利南方集团投资的明丰罗浮山度假村项目,占地面积约1200亩,拟建设五星级酒店、度假村等。
不过,这两个项目,只是覆盖了“黑名单”上少部分的项目。
8月13日,博罗县委宣传部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否认了养猪户的说法,“即使有更大的新项目进来,也必须依法依规。违建项目没办理有关手续,是客观事实,这是由开发商主观造成的。罗浮山旅游开发总公司作为签约甲方引进项目,虽有合作意向,但业主方应依法就其定点和设计方案报经风景名胜管理机构同意,其扩建、改建须经有关职能部门核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建设施工许可证后才能建设,否则均为违法建筑。在违建之初,管委会和县建设局早就依法制止业主方的违法建设,但他们并未及时停止违法行为,从而造成投资损失扩大。”
对这场整治行动的真正动因,县委宣传部代表博罗县委、县政府予以了解释:这次综合整治是罗浮山管委会依法、循规行使其基本职能的正常工作。
2006年底,有群众写信向建设部领导反映罗浮山朱明洞景区违规建设和乱搭乱建等问题,并列举了湖景山庄、元帅楼附设工程、登山道环保车道及办公楼、罗浮山广场商店楼、罗浮一庄扩建工程等13宗违规建设项目。对此,建设部及广东省建设厅领导高度重视。2007年1月18日,省建设厅调查组到景区调查后,认为群众投诉的13宗违规建设项目中有9宗基本属实,立即责令市、县建设部门及罗浮山管委会进行整顿处理。
1月19日,管委会和县建设局分别对涉及的项目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县政府和管委会随后也相继成立了违规建设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及风景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该项工作的开展。
4月3日,建设部为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2006年9月19日签发的《风景名胜区条例》,下发“关于开展对全国重点风景名胜区从2003年至2007年近五年各项工作的全面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并提出了具体的检查验收标准。验收不过关,罗浮山很可能被摘掉国家级风景区的牌子。管委会的行动,正是按这套标准来做的。
针对罗浮山的管理和开发现状,县委宣传部认为,山上已造和在造项目较多,违建形成的历史时期不一,内容和方式也各有不同,不能一概而论,也不能以过往的违章事实作为现在违建的借口,当前首先要制止新的违建。对历史造成的违建现状,究其原因,应该说是造成这一历史现状的责任人未能很好学习和掌握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的专业知识,这是一个深刻的教训。“但是,政府的政治决心不会变,该拆的不能不拆,污染大、对自然生态影响大、对现有风光名胜损害大的项目必须停。这次整治是第一批,今后要按照条例的要求,分期分批整治违建。”
博罗方面还表示,对于整治,管委会的行动相当谨慎。6月5日,管委会专门邀请省、市、县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领导和中规院的部分专家,在景区召开违规建筑项目论证会,由专家根据景区实际情况提出清理和拆除意见。6月7日,根据县罗浮山风景区综合整治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规划专家的意见,管委会对在建的大礼堂附属工程、元帅楼附属工程、南粮度假山庄扩建工程及麻姑峰蓬莱阁山庄下发了违章建筑拆除通知书,限其自行拆除,并安排相关领导与投资商协调处理有关问题。7月2日,在四宗项目都拒绝自行拆除的情况下,管委会才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对上述四宗项目下发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业主将对其作出限期拆除并处罚金100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告知其有申请召开听证会的权利。7月31日,应业主要求,管委会依法举行了行政处罚听证会。
“哪些行为是违规的,国家《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四十条有明确规定。对于没有涉及违规行为的投资者,我们肯定依法对他们的利益进行保护。”博罗县委宣传部最后对本报记者说,罗浮山风景名胜区对外招商的大门始终是敞开的,无论大小项目,只要符合风景名胜的规划和建设项目条件,都是受欢迎的。但有的建设项目不对口,建设位置不符合规划要求,是不能接受的,就是已建的,也要依法拆除。
不过,有关专家指出,政府也应该守信。在这次行动以前,罗浮山的开发建设一直乱象百出,博罗方面也承认整治是在群众举报之后发起的,为何对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罗浮山管委会只字未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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