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盘锦讯(记者王辉) 8月20日,3条活鳄鱼在大堂里等待着宰杀。
8月21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鳄鱼少了一条。
连日来,本报接到热线电话反映,盘锦市某饭店推出鳄鱼菜。
8月20日,记者对这家饭店进行了暗访。在距大堂吧台3米远处有两个大铁笼子,里边装着3条鳄鱼,每条重达25公斤左右。
“刚杀了一条!”服务员说,为了做好鳄鱼菜,饭店专门聘请了杀鳄的屠夫和厨师。
据悉,这3条鳄鱼均为扬子鳄。
野生扬子鳄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每斤280元。”服务员说,销售情况还不错,“我们饭店平均两天能卖出一条。”
当记者亮明身份后,饭店一女经理说:“这是养殖的鳄鱼,在南方吃鳄鱼很普遍。”
随后,记者找到该饭店总经理。他强调“手续合法”,然而,却以“商业秘密”为由谢绝记者查看。
昨日,盘锦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翟鹏飞表示,该酒店老板只是口头打过招呼,海洋与渔业局未为其办理任何手续。
据海洋与渔业局渔政管理处处长邰恩权介绍,宰杀食用销售鳄鱼,需要到省海洋与渔业厅办理《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水生动物管理科负责人介绍,鳄鱼运到盘锦,不论是观赏还是食用,都必须到渔政处登记备案。“如果没有备案和审批手续,这家饭店的行为将属于违法行为。”
昨日,盘锦市海洋与渔业局渔政管理处李副处长亲自带队赶赴饭店核查此事。“饭店人员从后厨抬出来两条。”李副处长说,饭店一位副经理称只有这两条鳄鱼。
这位副经理还称,这两条鳄鱼只是用于观赏。但是李副处长却发现了问题:“观赏的鳄鱼怎么会从后厨抬出来呢?另外,观赏的鳄鱼,嘴为什么还要捆着呢?”
颇为蹊跷的是,在前一日,记者亲眼目击并拍摄下3条活鳄鱼被锁在笼中。那么,另一条鳄鱼哪去了呢?
(责任编辑:潘幸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