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业公司认为 错误检测结论导致新药未能上市 造成较大损失
一份失误报告 引发15万元赔偿官司
本报讯 (通讯员 郭洁 记者 王巍) 由于一份错误的检测报告造成新药未能获得批准上市,安徽威尔曼药业公司认为自己损失了开发该药品所投入的15万元,他们将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这笔损失。
记者今日获悉,该案在东城法院的主持下进行了初步调解。
据原告起诉称,2005年1月,安徽威尔曼药业公司委托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其新开发的产品液体钙软胶囊进行样品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2005年10月,疾控中心向药业公司出具了该份产品的检测报告。
可是,当药业公司将该检测产品作为新产品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注册时,却被拒绝批准,理由是疾控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中,功能试验的剂量与产品推荐摄入量不一致。
此后,药业公司了解到,疾控中心在2005年10月10日出具的检测报告中,对于相关剂量的表述有严重错误,即实际药品是以碳酸钙计量的,而疾控中心却在报告中表述为以钙计量。
被告说法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认,其出具的检测报告中结论表述存在失误,但实验本身不存在问题。他们表示,疾控中心在事后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澄清了报告中的表述错误,药业公司完全可以向药监局再次提出新药申请,而不应将矛头指向疾控中心。
对于药业公司提出的赔偿要求,疾控中心表示不愿赔偿。
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了初步调解,疾控中心表示愿意将9万余元检测费予以退还,即免费为药厂作检测,但对于其他损失,拒绝赔偿。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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