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8月22日电(徐清扬、粤水婷)22日,广东省防总副总指挥、水利厅厅长黄柏青,与15个市水利局长签订了限期清理整顿“四无”电站责任书,要求在明年汛期前完成“四无”违规电站的整治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的要追究当地政府领导和防汛责任人的责任。
这是广东省第二次部署整治“四无”违规电站工作。
截至去年底,广东省共有427宗“四无”(无批准、无验收、无设计、无管理)小水电站,对防洪安全构成极大威胁。今年以来,广东省采取铁腕整治措施,已有74座完成整顿,达到安全生产标准,但仍有大部分违规小水电站亟须整治。
据广东省防总介绍,这些“四无”违规小水电站有的不按规划进行建设,有的未经审批初步设计就开工建设,有的擅自更改设计,有的没有正规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有的施工管理混乱。近年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均由违规水电站引起,有的还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损失,社会影响极坏。
广东省副省长、省防总总指挥李容根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采取铁腕措施整治违规电站,确保2008年汛期前全面完成整顿任务,整顿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不漏一个,确保安全。对质量低劣、影响河道正常行洪,严重威胁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水电站,依法强制拆除。对因违规小水电问题引起的群体性事件,造成社会不稳定等重大问题的,要依法严惩有关直接责任人,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责任。对疏于管理、领导不力,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要追究当地政府领导和防汛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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