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宁8月22日电记者韩萍记者今天从青海省人大常委会获悉,日前,青海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海省第一部地方性电力法规———《青海省供用电条例》。
长期以来,青海省电力运营中存在着电力设施屡遭破坏、窃电活动日趋上升、电力建设征地、拆迁困难大等不容忽视的问题,制约了该省电力事业的发展,同时也损害了电力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为此,从2003年起,青海省经贸委会同青海省电力公司,协助青海省法制办开始着手这项立法的前期工作。经多次调研、咨询、修改、补充、完善,最终形成了《青海省供用电条例》。
条例在坚持供电企业和用户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的基础上,充分体现电能商品自身特殊性的原则。条例突出了立法地方特色,增强了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