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2日宣布,自9月1日起,上海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每月750元提高到每月840元,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每小时6.5元提高到每小时7.5元。
这是上海自1993年在全国率先推出最低工资制度以来,连续第15次提高标准。
此次提高后的上海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仍保持全国最高。
据了解,上海此次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是多年来上调幅度最大的一次。上一次上调是在2006年8月,提高金额为60元。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作出较大幅度上调,是基于今年以来当地物价水平和居民消费支出情况等因素的考量。
上海市政府最新出台的这一政策还明确规定,此次调整后的840元最低工资为劳动者实得收入,个人应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加班费、特殊环境津贴、伙食补贴、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等,用人单位应另行支付。对上海市城镇基本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在月最低工资标准之外,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应不低于162.7元,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下限为53元。(记者高路) (来源:新华网上海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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