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8月23日电(记者周凯)今天,记者从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今年9月1日起,上海市将实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从750元调整为840元。
对于上海市城镇基本社会保险参保人员来说,加上单位应支付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实际月最低工资已经达到1055.7元,为全国最高。
据介绍,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另外,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6.5元调整为7.5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不包括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