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鑫、记者李海峰)记者8月23日获悉,鞍山将对辖区内国家明令淘汰的小高炉、小轧钢、小铸钢和小水泥等企业,列出关停时间表,有计划地分期分批淘汰年产20万吨以下水泥立窖,以及落后的铸钢、轧钢工艺等。
同时,鞍钢将尽快淘汰4.3米以下的焦炉等落后生产工艺装置,确保鞍山减排目标的实现。
据统计,鞍山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有近94%来自工业排放,其中火电、冶金行业排放占70%;烟粉尘排放总量的95%来自工业排放。为保证减排目标的实现,鞍山市政府与鞍钢、鞍矿等十个单位签订了责任状,制定污染物减排的管理方法和考核办法,政府将每半年向社会公布一次地区和重点企业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完不成减排指标的,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