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人均月增106元
从7月1日起算,调整后我省每月人均达1066元,居全国前列
于英杰 王卫庭 彭昊
我省决定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除去倾斜因素,平均每人每月可增加106元。
全省统涨部分:
退休退职分别45元、30元
[方案] 我省退休人员此次上调的基本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按全省统一标准,“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和生活费,其中,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5元,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解读] 省社保中心有关专家表示,“普调”的这部分是我省所有企业退休、退职人员都能享受到的,每个人之间没有多与少的差别。
各地涨幅系数不等,
缴费年限越长涨得越多
[方案] 我省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每人每月再按规定标准,乘以各地的调整系数,增加基本养老金。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市、县(市)的调整系数,按照不低于实际计算的调整系数,在0.6至1.0之间确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于或等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市、县(市),按实际调整系数确定,省辖市政府也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综合平衡后确定。
[解读] 省劳动保障厅有关专家说,这是上调的第二部分。
所谓“规定标准”,就是个人缴费年限所对应的调整标准,分为不满15年、15年~19年、20年~24年、25年~29年、30年~34年、35年以上共6档。所谓“调整系数”,就是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
对于计算出来的调整系数小于1的市、县(市),允许在0.6-1.0之间浮动,是我省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新规定。由于苏南、苏中、苏北经济发展水平有差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差别较大,导致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拉大,为缩小差距,本年度开始,我省对系数低于1的地区,赋予一定的调整“自主权”,比如某市原来计算的系数是0.75,当地可按0.8的系数调整,这在以前是没有过的。
如果说“普调”部分没有差别是体现了公平,那另一部分与退休人员所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个人缴费年限挂钩,则体现了“效率”,缴费年限越长,加发的养老金就越多。
四类人每月有额外补贴
[方案] 对建国前工作的老工人、退休科技人员、退休早、养老金偏低的人员,我省进行一定程度的倾斜,对他们再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和生活费。
[解读] 省劳动保障厅有关专家指出,这里所说的“倾斜”,是指这部分人员在享受前面两部分待遇的基础上,再额外增发一部分。
具体说来,有四类人员能享受到这种“倾斜”:一是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发70元。
二是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比如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等),副高每人每月增发60元,正高每人每月增发70元。
三是此次普遍调整后,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低于当地平均养老金水平的50%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增发后的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不超过当地此次普遍调整后的平均养老金水平的50%。
四是2007年6月30日前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人员,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40元和50元;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30元和40元。
需要说明的是,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两个以上增发条件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按就高和不重复的原则确定增发金额。
本报记者 于英杰 王卫庭
■地方动态
苏州退休养老金
加了139.5元
本报讯 昨天下午,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外公布了该市2007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市区统筹范围内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39.5元,调整幅度位居全省前列,本次调整后平均养老金为1197元。据了解,此次调整的对象为参加该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07年6月30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调整时间从2007年7月1日起执行。退休人员的月调整额按缴费年限长短共分6个档次,从113元到133元不等,退职、按月领取生活费等人员也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彭 昊)
我省养老金人均月增106元
7月1日起算,调整后人均每月达1066元 全省共有313万企业离退休人员可获此“红利”
此次养老金调整由两部分组成
全省普涨部分,退休退职人员每月分别涨45元、30元
各地根据工资水平确定不同涨幅
个人缴费年限不同涨幅不同
缴费年限 调整标准
不满15年 49元
15年-19年 52元
20年-24年 55元
25年-29年 58元
30年-34年 61元
35年以上 64元
(注: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
四类人员还有额外“补贴”
建国前工作的老工人
退休科技人员
退休早的
养老金偏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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