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执法尚未得到各部门认同 理已直气还不壮
社会对气象法规认知不够
法制网记者 台建林 实习生 宋飞鸿
气象执法队伍被一些行内人士戏称为“知识分子执法”,———这支执法队伍装备差、人数少、强制力不足、与其他部门监管未形成合力。
———唱独角戏:防雷工作主要由气象局来抓,在真正实行过程中却涉及多个部门,由于单位相互间沟通不足,协调工作难以开展。
———念无字经:气象这本“天书”不是不可以读懂,而是因为去了解的人太少。社会气象法律意识淡薄成为执法瓶颈。
———行未名路:执法工作重心是政策宣传还是严厉处罚,哪个更能最大程度降低风险?赢得政府支持,群众理解,提高执法水平都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气象执法是个难差事
2006年9月,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广场,某庆典策划有限公司施放了60个氢气球。接到举报,西安市气象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新城广场。
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此次行为未经审批,未设置识别标识,现场无人值守,属违法施放,存在极大的公共安全事故隐患,对航空飞行构成威胁。执法人员依法对60个氢气球现场没收消除隐患,并对气球进行登记封存处理。
出乎意料的是,该公司经理竟然带了一群人,闯到气象局仓库,强行抢走封存的气球。后经公安机关介入,才归还封存物品。
“我们的工作实在太需要理解了!”西安市气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赖学强叹了口气,“气象部门是个技术型部门,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执法单位。对我们来说,参与社会管理还是项新鲜而陌生的工作……”
2004年起,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防雷装置检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等三项行政许可项目,由气象部门审批。
“也就是说,我们气象局自2004年起开始拥有执法权。”赖学强说,三年来气象行政违法处罚主要围绕着几个部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违法处罚;气象信息与传播违法处罚;人工影响天气违法处罚;防雷减灾违法处罚;释放气球违法处罚;气象资料共享和其他违法处罚。执法依据主要根据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陕西省气象条例、西安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
气象执法难在何处
执法难难在何处?赖学强掰指细数:
———有些地方为了眼前经济利益,随意动迁或破坏气象探测环境设施,直接影响了气象探测业务工作正常进行。在西安市气象局旁,有个气候观测场,是国家标准基准气候站。近年来,观测场周围建起高楼大厦,干扰风向、风速,遮挡了太阳对地表照射,这个参加全球气象数据交换的观测站已经受到影响。无奈之下,气象局又在远离市区的区域重新设立了一个新观测站;
———对防雷减灾工作很多单位缺乏警惕意识,不愿意主动配合。防雷安检工作主要由气象局来抓,而在真正实行过程中却涉及建设、消防、规划、人防等多个部门,本身工作内容没有得到各部门的一致认同,平时调度有相当的难度;
———一些商业媒体和单位擅自向公众发布气象信息,或未经气象主管机构同意擅自转抄、转发气象信息,直接影响了公众气象预报,破坏了灾害性天气警报的统一发布制度;
———气象局执法队伍比较薄弱。西安市区防雷安检执法人员不到10个人,一年要完成西安市区所有高层建筑的常规检查工作,人手上也相当吃紧。在陕西省其它地方,这种情况也比较普遍。
气象法规还需大力宣传
更多的人对有关气象法律条例不够熟悉,首先也没有意识到气象违法行为的危害及后果的严重性。“比如施放气球,有的人认为放个气球,没有必要这么小题大作,甚至还罚款。按我国相关规定,只有具备资质的单位经过审批才能施放气球,而施放人还必须持有《施放气球资格证》……”西安市气象局调研员陈长安对此忧心忡忡。
赖学强同时谈到,由于气象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宣传力度以及普法方面做得不是很深入,社会对气象有关法规的认知程度不高,公众对一些现象是不是属于违法不甚了解,甚至不少政府部门也对此不以为然,导致执法者对违法事实的掌握不够及时。
西安市气象局防雷办副主任王为民设想:建立起一个完善的气象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并进行社会公布,对举报属实的举报人进行奖励。这样一方面有利于减少一些违法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又增加了违法事件的信息来源,有利于气象部门能及时发现违法事件进行及时查处,形成全社会都来了解气象法规,共同关心气象、共同维护气象的法制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