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从今天起,在广州出了车祸,无过错一方不再需要垫付400元交强险无过错赔偿!针对轻微交通事故快速理赔,广州交警支队、中国保监会广东监管局、省保险行业协会联合推出包括上述规定的6项新举措。
从去年12月25日轻微事故快速理赔服务推出以来,通过快速理赔处理交通事故仅占总量的17.1%。
究其原因,除了推出时间短等客观因素外,理赔点少、部分措施不够人性化等也是重要原因。新措施的推出就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增加17个理赔点,将服务在全市十区二市推开;服务窗口提供《交通事故协议书》供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时使用;在服务点和金盾网上公布轻微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和快速理赔流程图,方便广大车主等。
新措施的亮点之一是交强险无过错赔偿的400元不再由无责车主垫付,而由有责方承保公司垫付,解开了原来司机们心中“无责赔付疙瘩”。根据原来的规定,即使在事故中无责任,司机要先赔付400元,然后再费神耗时“报销”——向承保公司索赔要垫付款;同时,还要配合有责方办理保险索赔,如果不配合,就会不断被有责方请求配合,有时甚至引起纠纷。新措施规定,无责方无需垫付400元,而是由有责方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垫付,然后再由双方车辆的承保公司之间通过内部财务制度予以解决。但不足的一点是,无责车主仍要耗时配合有责任方当事人,共同前往保险快速理赔服务点办理索赔。
刘中元 周赞辉 王雪 交宣
详见03版